扔的不是矿泉水瓶是愤怒

2009年12月11日 07:44   来源:西安晚报   张成才
    听证会,从法律意义理解,是一个民主、公正、公平的事物——它给人们说话的机会,给人们争取权益进行博弈的平台。然而,现实与理念的差距是那么明显,越来越多的听证会被诟病为“听涨会”,越来越多的代表被证明为“伪代表”,越来越多的公众“被代表”——那位得不到发言机会的退休老教师扔的不是矿泉水瓶,而是愤怒!

    从消费者的角度和立场,有谁会无条件赞成莫名其妙的涨价,而使自己的生活成本加大?因此这次听证会上13名消费者代表仅1人反对,令人惊诧。那位所谓的律师说“国家有法律规定,水价三年一调整,调整的幅度为8%~10%”,而当记者询问具体哪个法律、哪个条文时,这位在全国律师网站上根本查不到名字的“律师”支吾说“是有这么个法律”。即便法律存在,此次水价涨幅也高达33%……

    我们非常感谢并觉得难能可贵的是,在这些“伪代表”中“潜伏”了一个真代表——退休教师刘天晓在听证会现场,不只是向主持人扔矿泉水瓶争取发言权,而是以详细的调查数据驳斥水价上涨的非合理性——供排水集团没有提供一流服务,水的质价不符;水表改造资金8年累收1.2亿元,但很多小区却依然没有水表,重复收取该项费用,巨资流向何处不明……正是这个真代表,戳穿了这场听证闹剧的把戏。

    那个矿泉水瓶,砸向的并非主持人,也非这一场听证会,而是听证会制度。那么,关于听证会制度缺陷的完善与反思,让我们从这个矿泉水瓶开始。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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