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湖北教育学院自2000年办了两届远程教育班,有二三十个教学站,共招生约12000人,学生毕业时获得的文凭上标有教育部文号,却通不过教育部验证,只能在湖北省内通用,毕业证持有者向教育部有关部门咨询,回复是:无法通过教育部指定网站验证,说明这是假文凭。你们上当了,要报公安机关。(11月19日《人民日报》)
履行了入学手续,缴纳了学费,在学习期间内按时完成课时并获得了文凭,这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但是如果在付出之后,仅仅获得的是一张“地方粮票”文凭,文凭仅限于省内使用,谁遇到这事心里都会堵得慌,按照发文凭学校的解释,这个远程教育是专门为省内中小学教师开办的,文凭只在省内有效,报名的教师对此应该知道,至少教学站是清楚的,所以,从一开始,这种文凭就是一个“畸形产品”,谁都知道,文凭是个人学历的证明,只要是合法取得,不管是小学、中学以及大学文凭,在国内都是通用的,没人听过文凭还有“地方粮票”,如果说文凭也可以搞自立,那样岂不是乱了套。
明知道自己发的文凭不过关,但是还是照发不无,使得一万多学生花费人力、财力得到一张真的假文凭,这其中的原因是在有些耐人寻味,也许学校的初衷是好的,想通过这种方式提高中小学教师的文凭,毕竟教师文凭的高低体现了地方教育的水平,既然短时间内提高教师的文凭水准有困难,不如开来一辆“大篷车”,让教师和发证学校互相得力,中小学教师花了钱得到了文凭,发证学校获得经济回报,本来这很正常,但是用假文凭去欺骗中小学教师,还说自己发的文凭是“地方粮票”,这就是明显的欺诈,说严重就是涉嫌伪造国家正式公文,就算是有所谓的批文也不能掩盖其违法的情节。
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设想,所谓文凭只能本省使用的网络教学,其实就是一种收钱行为,因为不是真的文凭,所以考试、答辩等等本来很严肃的事情,因为收了钱而变得很简单,甚至交了钱只要毕业时间到了就能得到文凭,这也许就是上万名教师本来可以通过其他方式提高自己的文凭,却因为这个文凭容易获得而参入其中,这样的培养方式,教育质量可想而知,就算是获得了文凭也只能是个“水货”。
对于文凭的作用我们都很清楚,它不仅是学习的证明同时也是一种能力证明,这个证明在哪里都通用的,如果文凭不能出省,仅限于本省使用,只能说明教育部门以及高校把文凭当儿戏,根本没有重视文凭的权威性,所以,对于这种情况必须严肃查处,不能让省级文凭泛滥,不给真的“假文凭”以生存的土壤。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