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网传“女子伸腿阻止高铁关门”一事,深圳铁路公安20日发布通报称,4月18日13时许,D2404次列车在深圳北站3站台关门时,旅客吴某某(女,43岁)不听从工作人员劝阻,用身体阻挡车门关闭,其行为构成妨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违法行为,铁路公安机关已对吴某某处行政拘留处罚。
虽然未造成列车晚点,但该女子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一点都不冤。在高铁关门的瞬间用身体去阻止,是一种非常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列车大面积晚点,并给生命和财产安全构成重大隐患,容不得半点侥幸。因此,视频一出,很多网友呼吁依法严惩,以儆效尤。但仅依法惩治恐怕还不够。
对强行拦车等危险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限制铁路旅客运输领域严重失信人购买车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均有明确规定,违反者将受到行政拘留或罚款的处罚,扰乱秩序且危及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将被铁路列为失信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刑律。涉事女子被行政拘留,于法有据、于理应当。
为等待同行人上车,伸腿阻止高铁关门,本质上是将个人利益凌驾于基本规则之上。这种自私行为的破坏性,不仅仅在于对列车秩序和安全造成严重威胁,更在于其具有“反面示范”效应,容易被情急之下的旅客下意识地效仿——这无疑是最可怕的。赶高铁迟到,首先错在自己,接下来能改签就改签,不能改签就重新购票,无论如何也不能强行拦车。对成年人来说,这是一种常识。
但现实中,阻挡高铁关门的现象并不鲜见。据报道,2018年,合肥一女教师以等待丈夫上车为由阻挡高铁关门,被罚款2000元;2021年,徐州一旅客因下错站台,在车门即将关闭之际用行李箱阻挡车门,被行政拘留5日。2025年春运期间,全国发生多起乘客阻挡车门事件,比如,徐州铁警共查处15起旅客阻挡车门关闭警情。但不少此类案例并未公布处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