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700余名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3200余万元,公司少缴各项税费合计约2100万元……”4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一起网络主播管理机构伙同不法中介虚开、偷税、骗补重大案件,个中情形令人咋舌。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蓬勃发展,涉税问题日益突出。这几年,税务部门依法查处和曝光了一大批网络主播、明星艺人、股权转让偷逃税等典型案件,释放出维护税法刚性,不搞“法外开恩”的强烈信号。仅去年一年,税务部门在对169名网络主播开展的检查中,就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有力规范了行业税收秩序,促进了行业健康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查处和曝光的对象是MCN机构。作为连接直播平台和网络主播的重要中间环节,MCN机构本应发挥积极桥梁作用,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然而一些机构却打着“税收统筹”的名义,策划帮助旗下主播偷逃税款、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伙同不法中介机构骗取地方奖补等。案件涉及金额之巨大,社会影响之恶劣,警示着我们:直播行业的涉税问题绝非“查处几个主播”即可解决的个案,而折射出行业内部深层次、普遍性的问题。
诚然,庞大的市场规模,意味着监管难题不容小觑。从数据来看,仅去年前11个月,全国直播电商零售额就高达4.3万亿元;当前我国职业网络主播的数量已经突破3800万。与此同时,直播行业资金流向异常复杂,比如主播打赏、广告分成、带货佣金等复杂的收入类型,给拆分合同、虚构业务带来很大空间。此外,各地税收政策存在差异,利用“税收洼地”避税,早已成为业内公开的秘密。单从这起案件来看,在外地某产业园内大量成立空壳公司,将打赏收入伪装成信息技术服务费等,都有专业的财税公司作为“幕后黑手”,其隐蔽性、专业性、联动性等对于税务机关的数据分析和税务稽查能力无疑提出了不小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