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一男子称将同时与两名女子举办婚礼的消息引发舆论哗然。涉事酒店发布声明称,已取消此次婚礼预订。澎湃新闻从毕节市相关部门获悉,两名女子中一人系新郎前妻,三人拍摄婚纱照系“闹剧”。经民警教育劝导,“三人婚礼”已取消。后续,该男子将与现任未婚妻完婚。(4月17日 澎湃新闻)
《民法典》明确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这也就是说,该起“一夫二妻”婚礼事件不仅在道德上没有立脚点,在法律上更是无法成立。
而纵观各媒体评论文章及网友们讨论的焦点,似乎更多还是停留在了“婚姻是神圣的”“婚姻不可儿戏”“法律不可儿戏”的议题上。这并不是说此类关注偏离了事件,而是仔细思量之后会发现,此事在婚姻和法律议题之外还有波及范围更广的议题,即“万物”皆可娱乐化的危险倾向。
之所以这么说,“一夫二妻”在如今基本是颠扑不破的常识,更是有着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约束。因此,敢这么毫不掩饰地做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一是法律手续不允许,二是法律条款有相应处罚。换句话说,“一夫二妻”在司法实践中称作“重婚”,即同一个人办理两次结婚登记。首先,婚姻登记系统联网核查机制会直接筛查出来这种违法行为。其次,重婚罪要面临法律后果。
最大可能就是博眼球吸引流量。流量世界更加追求“星腥性”“偏难怪”,一夫一妻合法合规没有新鲜感,那就制造“一夫二妻”成为流量密码。因此,我们才说,相较于“一夫二妻”事件本身,其背后这种漠视法律的创作逻辑更可怕也更值得警惕。毕竟,“一夫二妻”可复制性不高,但这种漠视法律只为流量的创作逻辑可是能实现病毒式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