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美颜直播”当休矣

2025-04-11 07:23 来源:广州日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9日在出席国务院食安办新闻发布会时指出,农产品“美颜直播”等新风险的出现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许多挑战。

近年来,随着直播电商的迅猛发展,“农产品带货”成为助农增收的新渠道。然而,新渠道带来新商机的同时,也带来了新问题。部分商家利用滤镜、特效等手段对农产品进行过度美颜,甚至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收到的实物与直播展示严重不符。调查显示,在农产品直播电商消费舆情中,负面舆情最多的是虚假宣传,占比高达52.48%,过度美化是主要原因之一。

在过度美颜的镜头下,发蔫的蔬菜水果变得鲜嫩饱满,冰冻肉类看起来像是现宰鲜肉,再配上主播热情的推荐,哪怕是最有经验的主妇,恐怕也很难分辨其真假。这种“美颜直播”乱象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带来网络食品销售的新风险,也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挑战。而且,那些真实展示农产品的诚信商家反而因此而处于劣势,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长此以往,影响市场公平,不利于农产品电商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不分线上线下,必须筑牢食品安全“云端防线”,决不能任其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对此,要强化平台责任,督促主播及其服务机构真实带货、合法合规经营;压实协同治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监测通报和协查处置,重罚夸大、虚假宣传者;用好技术手段,比如浙江等地打造绿色直播间样板,建立“一乡一品牌,一品一溯源”体系,广东推出网络主播“健康分”信用评价体系,这些都是规范直播带货行为、减少“美颜”农产品的有效尝试。此外,还要完善维权机制,优化直播购物退换货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推出红黑榜公示,让虚假直播宣传人人喊打,无处遁形,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年巍)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农产品“美颜直播”当休矣

2025年04月11日 07:23   来源:广州日报   谭敏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协调司司长司光9日在出席国务院食安办新闻发布会时指出,农产品“美颜直播”等新风险的出现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了许多挑战。

近年来,随着直播电商的迅猛发展,“农产品带货”成为助农增收的新渠道。然而,新渠道带来新商机的同时,也带来了新问题。部分商家利用滤镜、特效等手段对农产品进行过度美颜,甚至虚假宣传,导致消费者收到的实物与直播展示严重不符。调查显示,在农产品直播电商消费舆情中,负面舆情最多的是虚假宣传,占比高达52.48%,过度美化是主要原因之一。

在过度美颜的镜头下,发蔫的蔬菜水果变得鲜嫩饱满,冰冻肉类看起来像是现宰鲜肉,再配上主播热情的推荐,哪怕是最有经验的主妇,恐怕也很难分辨其真假。这种“美颜直播”乱象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带来网络食品销售的新风险,也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挑战。而且,那些真实展示农产品的诚信商家反而因此而处于劣势,导致劣币驱逐良币,长此以往,影响市场公平,不利于农产品电商的可持续发展。

食品安全监管不分线上线下,必须筑牢食品安全“云端防线”,决不能任其成为食品安全监管盲区。对此,要强化平台责任,督促主播及其服务机构真实带货、合法合规经营;压实协同治理,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网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监测通报和协查处置,重罚夸大、虚假宣传者;用好技术手段,比如浙江等地打造绿色直播间样板,建立“一乡一品牌,一品一溯源”体系,广东推出网络主播“健康分”信用评价体系,这些都是规范直播带货行为、减少“美颜”农产品的有效尝试。此外,还要完善维权机制,优化直播购物退换货流程,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推出红黑榜公示,让虚假直播宣传人人喊打,无处遁形,让广大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安心。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