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指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近日,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部署会。会议强调,各级药监部门要压实责任,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排查化解风险隐患,打击药品经营违法行为,规范网售业态,严防假劣药流入。
早在2019年,药品管理法就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强化了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这就让人纳闷,会议为何特别强调药品经营违法行为?
随着“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入,药品经营许可准入管理进一步优化调整,一些颁布时间较早的政策已不适应现实需要,相关负责人所说的“强化药品经营全过程全环节监管,确保监管无盲区”,既是去年施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考量之一,也为“清源”行动剑指药品经营环节违法行为提供了重要背景信息。另有专家提到,药品经营直接关系到群众用药安全,然而近年来,医保黑产的腾挪药、假劣药品、非法网售等问题频发,亟须完善体系化管理,有效警示、淘汰行业内的不良经营主体,净化市场环境,更好保障公众健康。
专家提到的这些药品经营乱象,不少人深有感触。比如,越来越多人知道啥是“回流药”,就不失为相关乱象屡禁不止的一个注脚。最近,央视就曝光了武汉“回流药”黑色产业链条:药贩子以6至7折价格回收参保人用医保卡购买的处方药,再将药品销售给药店、诊所等,最后这些药物又经由药店等渠道再次流向患者,不仅侵蚀群众“看病钱”“救命钱”,非法回收后再次销售的药品还可能威胁患者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