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青海格尔木市林业和草原局接到民众反映称,“格尔木市西大滩109国道有一雪豹尸体”。当晚22时19分,格尔木官方发布通告称,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雄性雪豹在路面死亡原因开展调查核实,若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严厉打击。记者4月6日从格尔木市委宣传部获悉,经现场勘查,雪豹死亡地距格尔木市区130余公里,现场有车轮沾血行驶痕迹。(4月6日 中国新闻网)
野生动物不是无主物。《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所有。雪豹是和大熊猫、东北虎一样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雪豹被车撞死,会导致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损。驾驶人在路上开车撞了雪豹,决不能像没事人一样溜之大吉,而是应该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报警,对雪豹采取必要的救护措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去年,《新疆法制报》发布撞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鹅喉羚并逃逸的司机被法院判决赔偿国家损失1.5万元。参照该案例,如果驾驶人撞到雪豹后,驾车逃逸,即便驾驶人本来无责任或责任较轻,也须承担全部责任。
其实,如果驾驶人没有肇事逃逸情节,也没有其他违法违规驾驶问题,在正常行车过程中撞上突然跑到路上的雪豹,驾驶人反应、躲避不及,导致雪豹死亡,属于意外,驾驶人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驾驶人在发现雪豹后未及时采取刹车、避让等合理措施,或有酒驾、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或明知事发路段有野生动物频繁出没但未尽到谨慎观察、驾驶义务,也应承担肇事责任。由于雪豹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驾驶人在违反交规的情况下撞死雪豹,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可能因导致公私财产遭遇重大损失被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因交通肇事死亡导致的损失如何评估还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统一的共识,难以看到类似的追责案例。另外,如果驾驶人故意开车撞死雪豹,或通过其他方式故意伤害雪豹,导致雪豹死亡,还可能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