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法院发出了江苏首张“个人破产”信用修复证明书,证明书发给了农贸市场摊主卫云培。明确债务人已按计划清偿完债务,涤清了相关失信信息,并告知相关主体在融资信贷、市场准入等经济交易活动中,不再因此案对卫云培予以信用惩戒。(4月6日 央视新闻)
卫云培是重庆人,1986年来无锡打工,从工地的泥瓦工做起,一路打拼。1993年,卫云培拉起了一支施工队开始在周边城市承包工程。2012年,由于“发包”老板“失踪”,资金链断裂,卫云培欠下了30多万元的外债。2018年,他被两位工友起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老卫一时之间不知该如何面对。想通之后,老卫没有颓唐,也没有选择做“老赖”,决心和妻子一起去菜场摆摊,夫妻俩用每天微薄的收入偿还巨额债款。为了攒钱还债,老卫戒掉了烟酒,每天凌晨准时起床出摊。几年下来,夫妻俩的日子过得艰辛清贫,但安稳平静。今年1月27日,老卫偿还了最后一笔欠款,曾经沉甸甸压在头顶的阴霾彻底消散了。3月20日,卫云培收到了来自法院的一张信用修复证明书,证明书上明确写着债务人已按计划清偿完债务,这也意味着老卫恢复了个人信用和社会活力。
这张信用修复证明书的意义重大,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卫云培带来了生活的转机,意味着他重新获得了参与经济活动的自由,能够再次申请贷款、开展经营等,恢复个人信用和社会活力。而且,这不仅是一个普通人的励志故事,也是我国个人破产制度试点探索中的重要里程碑,折射司法理念从单纯惩戒向包容失败、鼓励重生的深刻转变,释放出了倡导社会诚信的积极信号。
在经济社会,个人可能会遭遇不幸而负债,如因决策失误造成创业失败、市场波动导致经营困难、遭遇意外事故背负债务等,此类债务人并非主观恶意失信,也有意愿还债,却因信用惩戒陷入生活与经济的双重困境,难以翻身。目前,部分地方在试点探索“个人破产制度”,为“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减少或免除债务,信用修复证明书就是不可或缺的配套制度,构建了一条从“失信”到“信用重建”的制度化通道。
从制度层面来看,“个人破产”信用修复证明书充分展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在我国个人破产制度尚处于地方试点阶段的当下,它为债务人提供了债务纾困路径和“重启人生”的机会,明确债务人已依照计划完成债务清偿并清除失信记录,是对债务人积极偿债行为的肯定。另一方面,向相关主体表明不再进行信用惩戒,为债务人重启经济生活扫除障碍,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彰显了社会的宽容与温度,让人们看到法律不仅有惩戒的刚性,更有人文关怀的柔性。
同时,信用修复后的债务人洗清“信用污点”,能够甩掉包袱,重新参与经济活动,为市场注入新的活力。他们可以凭借自身能力和经验,再次投身创业、经营等领域,创造财富,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而且,通过相关案例的总结和研究,能够更好地优化个人破产制度的流程、标准以及信用修复机制等,推动全国性个人破产法的立法进程。
由此可见,“个人破产”信用修复证明书,不仅是对失信个体的救赎,更是个人破产制度探索中的一个积极范例,为保障债务人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完善法律制度提供了有益借鉴。其承载着对诚信价值的坚守与对困境者的帮扶,是社会信用体系不断完善的生动体现。期待未来有更多 “诚实而不幸”的债务人在它的助力下,走出阴霾,重获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