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月17日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我国民营经济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要贡献,进一步明确民营经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对民营经济提出殷切期望。3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全面落实民营企业座谈会精神,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强调,一个地方的发展活力同营商环境密切相关。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的新观点新论断,对民营经济发展是极大鼓舞,对各级政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极大鞭策。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持续优化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营商环境,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加力鼓劲、创造氛围。
充分认识营商环境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性
民营企业是我国重要的市场经济主体,其发展离不开营商环境,不断营造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对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极为重要。
营商环境主要包括关涉市场主体从事经济活动的制度性安排,包括体制机制、法律法规、规则程序,衡量标准主要有经济政策的明确性、要素供给的支撑性、政府服务的便利性、法治体系的完备性、要素资源的流动性、市场体系的公平性及市场准入的统一性等。这些重要因素直接影响市场主体的成长、创新和发展。
首先,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伴随我国改革开放历程,民营经济在党和政府大力支持下,从小到大、由弱到强,不断蓬勃发展壮大。目前我国民营经济已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截至2025年1月底,我国民营企业数量5670.7万户,是2012年民营企业数量的5.2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民营企业从2012年的2.8万家增长至42万多家,占比由62.4%扩大至92%以上,一大批全球瞩目的科技创新成果由民营企业取得,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迭代发展中活跃着民营企业的身影。民营企业还是我国第一大外贸经营主体,在近年出口强劲的“新三样”中民营企业贡献斐然。可以说,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贡献税收、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这充分说明,民营经济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站在新的起点上,各级政府为新时代新征程上的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制度性公共产品与服务更是责无旁贷,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其次,破解当前制约我国民营经济发展的问题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深入分析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在提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的要求中,他强调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分析这些问题的症结和解法,归根结底都指向营商环境。各级政府必须以问题为导向,抓住重点、破解难点,着重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破题,坚决破除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各种堵点卡点,坚定民营经济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第三,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无论是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还是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创造更加公平、更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无论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还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行政效能和水平等,其内涵都可以指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进一步释放中国经济发展潜能、不断完善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环境的关键举措。
抓住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点,激发民营企业活力创造力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就是化解当前民营经济发展困难和问题的重要抓手,要抓住当前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最关注的问题,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为优良的营商环境。
进一步优化法治环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尽快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把对民营经济平等对待、平等保护的要求用法律制度落实下来,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要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行政案件的司法审查力度,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依法加强对违规异地和趋利性执法司法案件的审查。
进一步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灵魂,是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必然要求,要落实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完善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项目建设长效机制,营造公开透明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使用、融资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受同等待遇,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两重”建设、“两新”工作。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实施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修订出台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这些都有利于打通市场准入退出、要素配置等方面制约经济循环的卡点堵点,破除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防止“内卷式”竞争,为民营企业创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市场环境。
进一步营造宽松包容的政策环境。要加强落实惠及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在财税、金融、投资、就业帮扶等一揽子增量政策,不断提升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和可预期性,健全和用好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机制,根据民营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困难,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协同推进政策实施和预期引导,促进政策从“最初一公里”到“最后一公里”衔接协同,给民营企业塑造积极的社会预期,增强民营企业家的信心。
进一步营建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近年来许多地方在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提升行政服务效能、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方面形成了很多经验,“高效办成一件事”“接诉即办”等模式方兴未艾。当前要用好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机制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持续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规范体系,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优化业务流程,提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水平,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
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和必然要求。政商交往,“亲”是要求、“清”是底线,政商之间要相向而行、良性互动。民营经济人士要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讲正气、走正道,不断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回报社会。政府部门要深入了解民营经济人士所思所想、所困所惑,有针对性地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同时也要坚持公私分明,保持清清爽爽,不做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等违纪违法、损害公平竞争的事。企业始终恪守商业正道,政府全力优化服务保障,才能搭建起良好的政商桥梁,为经济繁荣与社会进步筑牢坚实根基。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社长,东南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研究院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