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报道,一学生近日在“问政四川”平台反映,其所在学校的年级主任何某多次要求学生砸毁手机、手表等个人物品,其中包括这名学生的父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随后,当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中心回复称:经核实,上述学生反映的情况属实,经与学生及家长协商处理,涉事教师作了相应赔付。
依据这名学生的诉求,涉事教师进行了赔付,算是给这段“小插曲”画上了句号。但该事件引发的讨论并未就此打住。“过度惩戒还是情有可原?”“最怕说这是‘负责’”……翻翻媒体相关评论,质疑不少。毫无疑问,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为人师者粗暴要求学生砸毁个人物品非常不妥当。虽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定禁止学生携带电子产品进入教室的班规也是为了学生好,出于维护教学秩序、让学生专注学习的好意,但老师难道就没有更好的教育方式吗?
平心而论,遇上学生无视班规,不仅携带电子产品,还在上课期间公然玩耍的情况,作为老师难免会生气,尤其碰上屡教不改的“顽童”,更容易情绪失控。对于老师的难处,我们应该给予理解。但“初衷是好的”并不能抵消行为本身的伤害——砸毁财物之举侵犯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值得一提的是,这并非孤例。不少地方都曾曝出过类似事件,每年碎于“铁锤”之下的手机不知凡几,甚至出现个别校方大张旗鼓“集中销毁”的案例。问题的多发,恰恰表明了讨论与反思的必要性。
让学生砸手机、手表,这究竟是教育还是“反教育”?好的教育是言传身教,不仅仅是教好书,更重要的是育好人。“砸”本身是一种粗暴且极端的解决方式,有失理性,突破尊重的底线,出现在校园、由师者主导,到底给学生传递了什么、打了什么“样”,达成了怎样的育人效果?校方和老师理应好好想想。更值得深究的是,为何这种教育方式被认为行之有效,甚至在多地出现?“我孩子要是偷摸带手表、手机去学校玩,砸就对了”“砸得好,老师就该狠狠管束”……新闻评论区里的一些声音,或许可以说明问题。无论是学校、教师还是家长,只要这样的观念和认同存在,那么,突破规则尺度的“雷霆手段”自然就还有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