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这些标准聚焦民生关切和产业发展需求,标准之间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除食品安全标准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强制性标准。”截至目前,我国已累计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1660项,包含2万多项指标,覆盖全部340余种食品类别。标准体系中通用标准、产品标准、生产经营过程规范、检验方法4大类标准相互衔接,协同管控食品安全风险,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规范从过程到产品各环节,保护从一般到特殊全人群。
为避免误导消费者,此次发布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不允许再使用“不添加”“零添加”等用语对食品配料进行特别强调。这一规定回应了民生关切,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因为“不添加”某种添加剂,并不等于不添加其他添加剂;生产环节“零添加”,也不等于最终产品没有任何添加剂。商家使用这种含糊不清、语焉不详的描述,不仅容易误导消费者,还容易滋生剑走偏锋的虚假广告宣传。在现代食品工业中,添加剂对于改善食品性状、预防变质、延长保质期等发挥着重要作用,使用添加剂无可厚非,但必须依规使用、如实标明。
新国标的一大特点是,强化了定量标示要求。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的发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食品添加剂和营养素的质量安全要求。不仅如此,根据新国标,食品名称中提及的配料或成分,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示含量。这有助于遏制不良商家拿含量不明的食品配料作为宣传卖点。以燕窝月饼为例,消费者很难搞清楚燕窝到底是主料还是辅料,抑或只是一种营销噱头。按照新国标的要求,燕窝月饼必须在食品标签中标示燕窝的实际含量。如此一来,消费者可以更清晰地了解食品的真实成分,进而作出消费决策,不良商家通过制造噱头来混淆视听的空间将大大压缩。此外,新国标还要求强制标示食品中的致敏物质信息,这对于有食物过敏史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