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3月31日《工人日报》报道,近年来,多地探索父母护理假,不少职工希望尽快推广。然而,作为一项新的假期制度,父母护理假目前多由地方在相关规定中加以体现,尚未在全国范围内实行。同时,由于假期成本分担机制不足,面临“企业不愿放、职工不敢休”等情况。
父母护理假最早叫“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即独生子女父母一方年满60周岁的,独生子女每年享受一定天数的带薪休假陪护父母,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近些年,一些地方放宽了“独生子女”的限制条件,将“非独生子女”纳入享有护理假的对象范围。
时下,设置父母护理假并将受益对象适当扩围很有必要。我国已迈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群中不少是空巢老人,这一群体在生病期间谁来照顾,是十分棘手的现实问题。尽管有地方推出“老年人助医陪诊”“免陪照护服务”等,但相关照护人员难以代替子女、让老人感受到亲情。调查显示,空巢老人中存在心理问题的比例达到60%,这部分老年人更需要子女的陪护。
父母护理假落地范围有限,存在“企业不愿放、职工不敢休”问题,背离了该假期的立法初衷。其中,“企业不愿放”,是因为增加了两种成本。一种是工资成本,由于父母护理假是带薪休假,职工享受该假期间,企业要向劳动者支付基本工资,而劳动者并未为企业产生效益。另一种是管理成本,即休假员工的工作需要临时调整安排而产生的成本。“职工不敢休”,是因为“请假要扣绩效工资”,而且担心休假回来后回不去原工作岗位,甚至会得罪用人单位而被“穿小鞋”“逼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