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消费者曾遇到这样的烦心事:食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难找,找到了生产日期,还要找保质期,计算后才知道是否过期。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下称《标识办法》),将与新修订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同步实施,解决消费者关于食品标签的烦恼。(3月31日《人民日报》)
生产日期、保质期作为食品包装上的关键信息,按说,应该容易找见、容易看清、容易计算。但之前一些食品包装上的这种关键信息却与消费者“躲猫猫”——“找不到、看不清、不易算”。有的是商家故意为之,目的是拉长销售周期多卖货,避免成为临期食品不得不打折销售。
这些信息的“消失”或“捉迷藏”,轻则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重则给食品安全埋下隐患。对此,去年3月发布的《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下称《公告》),从8个方面优化改进,让标签内容清晰醒目。此次出台《标识办法》,是在上述《公告》基础上增加的强制性制度安排,总条款多达五十四条,更详细更全面。再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共同为规范食品保质期等信息标注,构筑了三层“保障网”。过去一度存在于食品包装上的标识乱象,有望得到更彻底治理。
实际上,无论是食品还是其他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都应该标注得明明白白,具体来说有三层意思:简单易找、清晰可见、容易理解。因为在庞大的消费人群中,不少人视力不好、文化水平有限,如果保质期标注得不明显或难计算会给消费者购物造成障碍,某些临期或过期食品则会“浑水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