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绿色标尺” 守好生态红线

2025-03-26 06:59 来源:南方日报

  日前发布的《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持续完善,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发布,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

  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人口第一大省,广东以占全国不到1.9%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超9%的常住人口和超10%的经济总量,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局部地区还存在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功能发挥不完善、绿色产业潜力未充分发挥等问题,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义重大。2021年1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随后21个地级以上市进一步细化完善,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此次印发的《意见》,从实践中充分吸取经验,细化规定应用要求,明确提出分级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构建数字化智慧化平台等措施,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精细化、精准化,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控水平。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运用分区管控成果,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可以更好支撑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着眼于这一点,《意见》突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二是支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分类引导、分区施策,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三是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县镇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功能布局;四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绿色标尺”作用,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

  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必须把该保护的区域科学地划出来,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提高保护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要筑牢南粤生态安全格局,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提升环境品质,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源头预防作用,强化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为高质量发展腾出容量、拓展空间;探索构建全链条环境管理体系,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强化园区规划环评,有效联动项目环评,衔接排污许可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现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依法管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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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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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绿色标尺” 守好生态红线

2025年03月26日 06:59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评论员

  日前发布的《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生态环境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到2025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持续完善,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体系健全、机制顺畅、运行高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环境管理制度,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制度体系”。2024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发布,为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实施分区域、差异化、精准管控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意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提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主要目标、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为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科学指导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

  作为全国经济第一大省、人口第一大省,广东以占全国不到1.9%的国土面积承载了全国超9%的常住人口和超10%的经济总量,生态环境承载压力较大,局部地区还存在生态系统脆弱、生态功能发挥不完善、绿色产业潜力未充分发挥等问题,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意义重大。2021年1月,《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发布,随后21个地级以上市进一步细化完善,目前已初步建立起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此次印发的《意见》,从实践中充分吸取经验,细化规定应用要求,明确提出分级制定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确定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和准入清单、构建数字化智慧化平台等措施,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的精细化、精准化,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管控水平。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积极运用分区管控成果,探索协同推进生态优先和绿色发展的新路子,可以更好支撑优化生产力布局,促进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着眼于这一点,《意见》突出四项重点任务:一是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强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在粤港澳大湾区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中的作用;二是支撑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强化分类引导、分区施策,引导重点行业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科学布局、有序转移;三是服务“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优化县镇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功能布局;四是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绿色标尺”作用,推动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

  高水平保护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只有依靠高水平保护才能实现。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必须把该保护的区域科学地划出来,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提高保护效率,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要筑牢南粤生态安全格局,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严守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提升环境品质,发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源头预防作用,强化问题识别、精准溯源、分区施策,为高质量发展腾出容量、拓展空间;探索构建全链条环境管理体系,以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基础,强化园区规划环评,有效联动项目环评,衔接排污许可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

  绿色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底色,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坚持党对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现精准施策、科学治污、依法管理,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助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广东样板。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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