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千百年沧桑的古树名木,有了法治更有力的“撑腰”。3月15日,《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国首部国家级古树名木保护专项法规。依据条例,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买卖、运输、加工非法采伐、移植的古树名木;不得挖根、剥损树皮、过度修剪枝干;不得在古树名木上刻划、架设线缆、缠绕或者悬挂物体;不得攀爬古树名木。
古树名木堪称“绿色国宝”,具有极为珍贵的历史、生态和人文价值。第二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国普查范围内古树名木共计508.19万株。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和绿色发展进程提速,我国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在一些地方,非法采伐、随意破坏毁坏古树名木的事件仍时有发生。贵州剑河2600年树龄的“古楠木王”被切块盗走,广西富川8株挂牌樟木遭砍伐,河南省沁阳100余棵古柏树被盗伐,湖南浏阳、江西宜春等地古樟树被成批灌注农药……一起起触目惊心的案件发出警示,保护古树名木,除了强化科普宣传,更需要法律法规的坚强守护。《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出台,就是为古树名木撑起法治保护伞。
守护古树名木,也是公民基本素养。条例一一列出保护古树名木及其生长环境的禁止行为。小如攀爬、刻划、缠绕悬挂物体,大如挖根、剥皮、买卖、过度修剪等,均将被法规“亮红牌”。既有详细的责任义务,也有相应奖惩措施,为古树名木拉起全方位的保护网,彰显法治的力度。
令人欣慰的是,保护古树名木已经成为很多城市的自觉。在北京,全城古树名木悉数登记在册,公园里的古老柏树和街头的老国槐,一起享受新时代的“养老待遇”;在四川剑阁,每一棵古树名木都有“身份证”,官员离任时交树方可交印;在安徽当涂,一棵千年红杨树的树杈伸到旁边村民住宅中,村民主动拆除私家房屋,为古树腾出更大生长空间……一段段护树佳话,为城乡居民留下了历史和绿色,也见证了文明和法治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