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妇女节期间,湖南省总工会发布的一则《女职工权益保障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受到外界关注,其中就禁止职场性别歧视提出多项要求。据悉,国内多地工会等劳动权益保障部门近期也发布了相关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湖南省总工会发布的《女职工权益保障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这一规定直指职场性别歧视的痛点。近年来,智联招聘等机构的调查显示,超过六成女性求职者在面试中被问及婚育计划,这一现象在教育、物流等传统行业尤为突出。禁止询问婚育情况的规定,不仅是对女性平等就业权的有力保障,更是打破职场性别歧视的关键一步。
婚育询问已成为女性求职路上的一道隐形门槛。企业在招聘时对女性婚育状况的过度关注,实质上是对女性职业能力的偏见。这种偏见不仅体现在招聘环节,更延伸至职业发展和薪酬待遇等各个方面。询问婚育情况也会对女性求职者造成一定压力,许多女性为避免职场歧视,不得不推迟婚育计划或隐瞒真实情况。这种选择不仅影响个人生活规划,也加剧了职场性别不平等。这样的企业将生育成本转嫁给女性员工的做法,实质上是对女性权益的侵害。禁止询问婚育情况的规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它不仅明确了企业的法律责任,也为女性求职者提供了法律武器,有助于消除职场性别偏见,推动建立公平的就业环境。
规定很好,但如何真正的贯彻落实才是关键。部分企业可能采取更隐蔽的方式获取女性求职者的婚育信息,或通过其他标准变相实施性别歧视。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资源有限,难以全面覆盖所有企业的招聘行为。同时,许多求职者担心维权会影响就业机会,选择忍气吞声。即使投诉,也可能面临举证困难、处理周期长等问题。加之现有法律对企业的该种情况处罚力度不足,难以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