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2023年5月,14岁的小雯经朋友介绍来到某文身店,以150元价格在双臂纹上花图。小雯母亲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鉴定后赔偿文身清洗费。法院委托鉴定,鉴定机构认为需要进行8次激光治疗,按照文身面积共计费用769800元。店主被判担责60%,先支付一次清洗费9.6万余元。(2月23日光明网)
小雯花150元文身,清洗需要76.9万元,这两个数字的巨大反差令人感到吃惊。根据法院判决,店主担责60%,父母担责40%,这次文身付出的巨大代价,无论是涉事店主还是小雯父母,都要为此埋单。其实,这一事件本不该发生,如果涉事店主与小雯父母其中一方,在事发前严格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责任,都不会出现今天这种多输的结果。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未成年人监护人在内的有关各方的共同责任。2022年6月6日,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对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专业文身机构进一步提出了具体要求。但从现实情况看,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效果不理想。
近两年来,有关给未成年人文身的案件已发生多起,有的被监管部门开出罚单,有的诉至法院,文身店赔偿包括清洗费在内的费用共计6万元。按说,所有文身店都应该吸取教训,杜绝给未成年人文身。然而,某些店主却照常给未成年人文身,即只顾着赚钱忽略了自身责任。上述案件中,小雯清洗文身需要76.9万元,这不只是给文身店上了堂“经济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