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又有两个企业因奇葩管理规定,引发广泛批评。
先是一化工集团工会发布通知,要求单身员工(28—58岁,含离异)“于2025年9月30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若三季度内不能结婚成家,公司将与您解除劳动合同”。该企业工作人员还称,此为公司高层决定,是企业内部事情。
在企业看来,“催婚”是为了“推行‘勤劳善德,忠孝仁义’精神文化”。员工面临的处境却是,要么用一段速成婚姻保住饭碗,要么被开除,婚姻自由和饭碗之间,竟然莫名其妙需要二选一。企业做决定的时候也站在员工立场想一想,很难吗?法律规定的婚姻自由,很深奥吗?即便是企业内部“家规”,也不能违反国法,还需要再强调吗?这不是在推行忠孝仁义文化,是在搞自我感动式的“为你好”,以文化之名行侵权之实。
后是一机械制造企业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身体健康,要求员工按《黄帝内经》如厕,不仅规定了员工如厕时间和禁止如厕时间,要求小便不能超过2分钟,还写明“公司将通过监控随时调取……违规将进行100元罚款(从当月工资扣减)。”
企业将手伸到人的“急事”上,对员工基本生理需求作出不合理限制,不仅不利于员工身体健康,罚款、监控如厕等处罚还涉及员工劳动报酬权、隐私权问题,已经涉嫌违法。如此滥用管理权,被网友喷成筛子也不冤枉。
从要求员工每月走18万步、少走1步扣1分钱,到不结婚就开除、规定如厕时间,类似事件层出不穷,更需追问的是,让人难以置信的奇葩管理规定甚至违法规定为何能出台。此前就有招聘平台的调研显示,近四成职场人坦言自己遇到过企业干涉私生活的情况。也有媒体采访发现,不少单位特别是中小企业,都存在一定程度干涉员工私生活的问题。在一些管理者看来,这是企业的管理制度,甚至是企业文化,有利于工作开展和企业发展;在不少被管理者看来,这侵犯了自己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