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去世父亲微信账号被回收”的消息登上热搜。一位网友在父亲去世近十年后,发现其微信账号因长期未登录被系统回收,所有数据清空,唯一的情感寄托就此消失。这场由技术规则引发的“断联”之痛,折射出数字时代虚拟资产归属、平台治理与人性化服务之间的矛盾。
在数字化时代,社交账号早已融入生活,成为维系社交、记录日常、承载情感的重要载体。但围绕账号的规则却存在争议。以微信为例,长期未登录且无财产的账号会被回收,数据永久删除。从平台运营的角度来看,这一规则有着充分的合理性:服务器资源需要优化,防止僵尸账号占用有限空间,同时也规避账号被恶意利用的风险,保障整体的网络环境安全。
但当我们将目光从单纯的账号管理规则,拓展到社交账号的本质属性时,事件的核心矛盾便浮出水面——社交账号究竟应被如何定义?我国《民法典》虽承认数据与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但具体到社交账号,法律尚未明确其是否可继承。微信、抖音等平台规定账号仅限本人使用,用户离世后,继承人无法直接继承。这看似保护隐私,却把数字遗产推向灰色地带。逝者的聊天记录、朋友圈承载生者情感,却被归为“平台资产”,让人们在情感与权益维护上陷入困境。
更值得深思的是,《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逝者近亲属可为合法利益行使对死者个人信息的权利。但现实中,平台常以隐私保护为由拒绝配合。如国内首例QQ号继承案,法院即以“隐私风险”驳回请求。法律在此展现出的滞后性,本质是数字时代立法者对“人”的理解未能跟上技术变迁。当数据成为记忆的载体,法律有必要重新定义“遗产”的边界。遗产不应仅仅局限于物质层面的财产,更应涵盖精神世界的延续,那些承载着逝者与生者情感羁绊的数据,同样应当被纳入遗产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