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月3日,山西大同古城一网友发视频称,因店铺未按要求开灯,被多名工作人员撬锁进店将灯打开。2月4日,当事人岳先生告诉记者,此事目前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大同市平城区委办工作人员表示,已关注到此事,确实不合适,正在处理。
“店铺开灯”的要求,源于春节前夕当地发布的《古城亮化倡议书》,其倡议大同古城内沿街商户,在春节期间(腊月二十八到正月十五)尽量延长营业时间,夜间开启店铺灯光,让城市的夜晚更加璀璨绚丽。额外的电费,政府将予以补贴。这一倡议的初衷无可非议,一来“开灯”仅在春节期间实行,为的是增添节日氛围,打造靓丽的城市夜景,以此推动当地文旅消费;二来政府对额外电费予以补贴,也减轻了商户的负担。本是对城市发展和商户增收双赢的举措,怎成了闹剧?
首先需要明确,倡议只是官方对商户的期待和引导,不是硬性规定,更不能强制执行。明明有很多引导方法,当地工作人员偏偏选择了最简单粗暴的一种,直接擅自闯入商户私人空间进行布置。难道只因冠上“开灯扮靓城市”这样“好的”出发点,就可以将撬锁行为合理合法化吗?为了落实倡议,就可以无视商户权益,不择手段吗?这种为达目的不顾一切的工作方法,反映出的是当地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和执掌权力的傲慢。
其次,撬锁开灯体现的强势态度不免引人思考,若工作人员没有得到相关指令,或也不必如此“落实到底”。在此过程中,各级部门有没有层层加码,以至于倡议中的“尽量”最终在执行环节变成了“必须”?如果存在,那么对此事的调查和处理显然不能只针对工作人员展开,只要层层加码不根除,类似的强制执行恐怕还会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