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一分钱也是爱心,捐10块钱却被嫌“抠”?
1月21日,山东济宁市的刘女士发帖称,当地一家公益团队在志愿者群发布了给孤寡老人送温暖募捐活动,文案中提到“请爱心人士伸出援手,一分也是爱”。刘女士的两个孩子准备每人捐10元零花钱。她在微信群里转出这20元时,工作人员却没有收款,而是回应称“没办法给你写十块钱一个人,都说抠,上次团委决定了以后十元不再收”。投诉后,对方还把孩子从她的公益团体中移除。
这一举动引发了舆论一边倒的批评。对于捐款的小朋友来说,10块钱可能就是不小的数目,更是无价的朴素爱心,所谓公益团队这样的操作会给他们留下怎样的影响?这样的态度,又如何让人相信他们真能把活动组织好,每一笔善款都被认真对待呢?更应该追问一下:这样的“公益组织”是如何成立的,又是如何运作的?募集来的钱到底用到了哪里?谁在监督?
目前,济宁市民政局表示:涉事的公益机构并不是慈善组织,而是民办非企业单位,民政局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捐款金额,调查完再进行处理。可能,有读者对于“公益机构并不是慈善组织”这一表述犯了迷糊,一家公益机构又怎么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了呢?
事实上,我国公益领域的立法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相当复杂,所涉及的主体既有资金要求严格的基金会,也有注册门槛很低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既有“国字号”的事业单位还有纯粹的草根组织。组织无论大小都应该严格遵守法律、依法展开活动,同时应该遵循诚信原则,不能打着公益的幌子欺世盗名、浑水摸鱼,滥用公众的爱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