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深入整治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靶向施策打通堵点卡点;山东公开曝光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强化震慑;重庆聚焦损害营商环境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畅通“线上+线下”问题反映渠道;广东深圳试点打造营商环境监测点,将监督“探头”架到企业一线……多地纪检监察机关向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亮剑”,体现了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本期“廉议汇”约请三位嘉宾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陈健勇(广东深圳 政府工作人员):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润物细无声,须臾不可缺。哪里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
营造一流营商环境需要久久为功,但破坏营商环境却在须臾之间。对于破坏营商环境的行为,要果断“亮剑”出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换言之,要以高质量监督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吴一琦(广东东莞 职员):优化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参与者。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竭尽全力、竭尽所能,才能共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要靠前服务,当好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者。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意识,精准收集、高效解决企业反映比较集中的突出问题,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困,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切实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当好企业和群众的“贴心人”“暖心人”。
杨旖旎(广东深圳 政府工作人员):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胸怀“国之大者”,当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员”,持续以强有力监督助推营商环境优化。
一是构建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定期梳理损害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对企业、群众诉求快速响应、及时督办。二是联动开展监督检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政策落实不到位、政务服务不作为、行政执法不规范、政商关系亲清不分等问题,强化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三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对破坏营商环境的相关问题线索快速处置、限时办结,同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到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一体推进。
(整理:尹传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