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傍晚,财政部、税务总局、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明确多项支持房地产市场的税收优惠政策。此次在降低需求端交易税负和供给端开发税负同步发力,是近年来力度最大的一次定向减税。
追溯来看,从9月29日一线城市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以来,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动增量政策落地见效的动作就未停止。10月17日,住建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五部门打出一套推动房地产止跌回稳的政策“组合拳”,即“四个取消、四个降低、两个增加”。11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
此次,财政部又出台大力度的减税政策,是在促进房地产止跌回稳的总基调下,继续形成“降成本、降门槛、提预期”的正面效应,让10月以来商品房市场交易端的活跃度可以持续。从近期市场数据来看,热点城市网签量仍保持在高位。比如,根据深圳克而瑞监测,最近一周(11月4日—10日)深圳新房网签环比上涨7.3%,二手住房交易量已连续5周单周均超2000套。但从实际认购来看,下一步或难继续保持这样的高位。也就是说,我们不能忽视政策边际效应下降的问题。因此,才需要在落实存量政策和推出增量政策上形成叠加与循环,以夯实商品房交易的活跃度,促房地产市场尽快实现止跌回稳。
这次的减税政策有3个特点:一是降低大户型住房购置负担,契合住房需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的新变化。二是对一线城市购房的减税幅度更大,主要由于一线城市人口流入多、房地产发展早,刚需和改善都比较集中,新政有助于交易循环。三是需求端和供给端同时减税。针对开发商的土地增值税调整还是近年来第一次。主要原因在于,近期销售端明显改善,热点城市10月以来无论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都出现50%以上甚至翻倍增长的态势,但这种态势并未传导至开发和土地市场。近期部分热点城市出让的地块有的撤牌,有的以底价成交。同时,商品房新开工降幅收窄的趋势并不明显,1—10月份累计跌幅仍保持20%以上的水平,显示开发商目前仍重在去库存、降杠杆和保交房。因此,此次在供给端减税,目的之一也是为了提振开发商开工和拿地的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降低0.5个百分点外,各地还可以结合当地情况对实际执行的预征率进行调整。这意味着,东部、中部1%—1.5%的土地增值税预征率还可能降低甚至被取消,而将征税后移至项目交付后的清算环节。同时,对销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普通标准住宅项目免征土地增值税。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差异后,供给端降税的幅度很大。
此次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负调整,一大背景就是,房地产供求关系已经发生重大变化。针对住房供求关系紧张时期或“有没有”时期缺房子的态势,需要最大限度增加房屋供应,并适度限制大户型消费的政策体系,包括差别化的契税和增值税政策、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差异等。如今,进入改善型需求发力的阶段,这些举措存在的必要性下降了。另外,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存在下行压力,交易循环不畅,也迫切需要降低交易环节的税收负担。
同时,抑制房企开发非普通住宅项目,目前也需要转向通过前端降低土地开发的税收成本,以及减少开发项目配套建设和移交给地方政府的设施,以提振开发商自主开发的积极性。总的来讲,随着增量时代转向存量时代,过去抑制房地产过快开发和流转、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税制特征,需要转向降低开发和交易成本、促进交易循环,以及更加重视存量房屋和社区养老、公共配套补短板的资金需求。因此,全面梳理房地产税收链条,交易环节减税是大趋势。(作者是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