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美妆赠品变“垃圾”,商家底线何在?

2024-11-05 10:14 来源:红网

  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不少消费者发现,自己花费千元购买的美妆产品,赠品竟是毫无用处的拉菲草,这一现象让网友直呼“商家抠搜得更没下限了”。

  在往年的双十一,美妆品牌通常会赠送小样或手提袋等实用赠品,这些赠品不仅让消费者感到物有所值,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品牌形象。然而,今年的双十一,竟然有美妆品牌将拉菲草、蜂窝纸等包装材料作为赠品,这些赠品不仅毫无实用性,反而是给消费者创造了“垃圾”。有网友甚至调侃道:“买娇兰4瓶精华水,得到的赠品却是一箱拉菲草,性价比都体现在这里了。”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深思:消费者的权益在哪里?商家的底线又在哪里?

  品牌宣传时的大气和实际到手的小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拍一发三”“拍四发八”等等,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会被商家的宣传所吸引,认为赠品多多就是性价比高,然而实际到手,竟然是一些毫无用处的包装材料。这种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美妆赠品的道路越走越歪,不仅仅是拉菲草,还有更多的看似精美但实际上并无实际用途的赠品,如印着品牌logo的塑料杯、化妆包等。这些耐看不耐用的赠品,最后的归宿往往是闲置。

  而消费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往往感到无力。即使顾客熬夜算计,想要在这场购物狂欢节中占得一点便宜,但最终还是败给了商家的精明。这场消费者与平台商家之间的“斗智斗勇”,商家难道就胜出了吗?当然不,商家丢失了最重要的诚信,也丢失了消费者的信任。

  当美妆赠品从惊喜沦为失望,我们不禁要问,真正的价值交换何在?难道消费的意义,已沦为一场关于赠品数量的数字游戏?不,消费者心中始终有杆秤,衡量着每一分诚意,而非不切实际的噱头。

  能赢得人心的,永远不是一时的促销伎俩,而是那份经得起考验的真诚。下一个双十一,能否不再是“斗智斗勇”的战场,而是诚信的舞台呢?

查看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李月华)
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双十一美妆赠品变“垃圾”,商家底线何在?

2024年11月05日 10:14   来源:红网   冀晓佳

  今年的双十一购物节,不少消费者发现,自己花费千元购买的美妆产品,赠品竟是毫无用处的拉菲草,这一现象让网友直呼“商家抠搜得更没下限了”。

  在往年的双十一,美妆品牌通常会赠送小样或手提袋等实用赠品,这些赠品不仅让消费者感到物有所值,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品牌形象。然而,今年的双十一,竟然有美妆品牌将拉菲草、蜂窝纸等包装材料作为赠品,这些赠品不仅毫无实用性,反而是给消费者创造了“垃圾”。有网友甚至调侃道:“买娇兰4瓶精华水,得到的赠品却是一箱拉菲草,性价比都体现在这里了。”

  面对这样的现实,我们不得不深思:消费者的权益在哪里?商家的底线又在哪里?

  品牌宣传时的大气和实际到手的小气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拍一发三”“拍四发八”等等,这无疑是对消费者的一种误导。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往往会被商家的宣传所吸引,认为赠品多多就是性价比高,然而实际到手,竟然是一些毫无用处的包装材料。这种虚假宣传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美妆赠品的道路越走越歪,不仅仅是拉菲草,还有更多的看似精美但实际上并无实际用途的赠品,如印着品牌logo的塑料杯、化妆包等。这些耐看不耐用的赠品,最后的归宿往往是闲置。

  而消费者在面对这种情况时,往往感到无力。即使顾客熬夜算计,想要在这场购物狂欢节中占得一点便宜,但最终还是败给了商家的精明。这场消费者与平台商家之间的“斗智斗勇”,商家难道就胜出了吗?当然不,商家丢失了最重要的诚信,也丢失了消费者的信任。

  当美妆赠品从惊喜沦为失望,我们不禁要问,真正的价值交换何在?难道消费的意义,已沦为一场关于赠品数量的数字游戏?不,消费者心中始终有杆秤,衡量着每一分诚意,而非不切实际的噱头。

  能赢得人心的,永远不是一时的促销伎俩,而是那份经得起考验的真诚。下一个双十一,能否不再是“斗智斗勇”的战场,而是诚信的舞台呢?

(责任编辑:李月华)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