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一过,月饼迅速降温。当人们在讨论“吃不完的月饼都去哪了”时,变了味的“纸月饼”,可能还在灰色交易市场中流通。据《法治日报》报道,网络平台存在大量月饼券回收的帖子,收购价格为券面标价的4折至7折不等。一些“黄牛”和中间商从中赚取差价,上演着“空手套白狼”的游戏。
推出月饼券,本质上是一种预售。月饼的时令性非常强,而借助月饼券可以让商家提前锁定市场需求,安排采购和生产,缓解资金压力。而在消费端,可兑换的票券节省了运输成本,大大方便了流通。但相较于其他预付式消费,月饼又有其特殊性:并非刚性需求,“送别人的多,自己吃的少”。因为手里的月饼券“泛滥成灾”,一些人还会选择转卖折现。
由于交易没有实物、存在炒作性质,有人戏称为月饼券“证券化”。比如,经过“厂家——经销商——购买人——黄牛——厂家”这条交易链,看似月饼券回到了原点,各利益相关方却构成了一个“月饼经济学”的闭环。他们在转手后似乎都能获利,而付出真金白银的人最终买了单,或是通过送礼积攒了“人情”。
这样的无序空转,也滋生了种种流通乱象:商家印“纸”卖钱,总是标价虚高;因为玩概率游戏,“赌消费者不去提货”,“券比饼多”“月饼券超发”成为潜规则,多的时候还能达到实际生产量的2倍以上;由于商家手握“最终解释权”,加之制定了各种免责条款,消费者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和不公平待遇,如难以提货、补差价换购等,甚至是设置严苛的有效期限,如不及时使用,就变成“废纸”一张。无怪乎有人调侃:“纸月饼”里的“陷阱”,比月饼里的馅还多。
“纸月饼”不能只认钱。从法律层面看,上述行为不仅涉嫌侵犯公平交易权,由于交易隐秘、变现便捷,还可能滋生隐性腐败,助长违规送礼之风;从市场层面看,若是听之任之,对用心做产品的厂家也不公平——如果只印不生产也能赚钱,甚至赚得更多更快,月饼本身的质量并不重要,难免会扰乱市场秩序,让月饼离“金融”更近,离“食品”更远。
说起来,“纸月饼”“纸螃蟹”等“礼券经济”,不是最近才出现的消费模式。在遏制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的同时,相关部门也曾明确要求,经营者发行月饼券、月饼卡等提货卡券的,应当严格遵守《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对商家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行为,该追责的追责,该警示的警示,让外部约束和行业自律双管齐下。消费者也应该擦亮眼睛,理性选择,避免踩坑。
“小饼如嚼月,中有酥与饴。”作为传统节日的标志,月饼还是应该多一些“文化味”,少一些“投机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