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老赖”,被限制高消费,还能订机票、高铁票?近日,有媒体调查多个平台发现,不少票务公司发布可为“限高”人员出票的推送或视频,评论区中也有不少人询问如何购买。记者以“限高”人员身份咨询,相关公司均表示可出票。
执行工作,是案件在司法程序的最后一步。过去,一些“老赖”借口没钱、能拖就拖,让法院生效判决书变成了“白条”,也直接催动了“限高令”的诞生——限制失信被执行人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其初衷是通过“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形成震慑效果,督促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主动履行义务。从实施效果看,“限高令”确实对破解“执行难”起到了促进作用,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捍卫了司法的公平正义。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执行,“限高令”也就变成了一纸空文。最高人民法院曾明确表示,被限制消费的被执行人通过“黄牛”购买飞机票、高铁票,属于典型的规避执行行为。其最大问题在于,会形成负面示范,相互传染。个别“老赖”本身就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属于“破罐子破摔”的群体,当有制度漏洞可钻时,他们的本能是绞尽脑汁找漏洞、钻空子,而不是自我反思,只会让窟窿越来越大。对此,必须露头就打、顺藤摸瓜,让他们付出代价。
虽然相关报道让人大跌眼镜,但其实,“限高”漏洞并非新近出现。早在2020年底,浙江省海盐县人民检察院发现,“黄牛”林某利用购票、验票环节中的漏洞,给全国300余名被“限高”的失信被执行人购买了机票、高铁票。经过整治,这些漏洞被堵上了,新的漏洞却浮出了水面,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部分法院的限高措施通常是基于被执行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的,被执行人可以通过护照来购买机票;二是国内民航局仅对国内的航空公司实施监管,通过境外的订票系统也能绕过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