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典型案例,聚焦长江流域7省市的水环境,特别是频繁出现的黑臭水体、污水排放等问题。其中武汉市黄陂区一河道黑臭数年瞒报,被督导组“抓现行”,引发广泛关注。
加强水污染防治、整治城乡黑臭水体等,是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本次曝光的典型案例集中暴露了多个突出问题:湖南、江西部分城市污水管网错接、漏接、破损、雨污混流问题严重,建设改造工作严重滞后;上海、浙江、重庆工业污水收集处理不到位,多家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作,缺乏相应处理工艺,存在雨季排污行为;湖北、云南部分城市生活污水直排问题依然严重,城市黑臭水体问题仍然突出……问题不仅摆在纸面上,更深入日常生活中,伴随黑水和臭气一起,阻碍当地群众生活质量提升。
督导检查,常常会抽取一个“断面”:或是空间断面,选取某一河段区域;又或是时间断面,即检查期间的水质情况。对于消除城乡黑臭水体而言,既要治标更要治本,不能只抓“断面”,搞形式主义,更不能推诿应付,和督导组“打游击”。“不修管网搞偷排”,应付了督导组,却无法向流域内的住户、养殖户交差;“不治污水治河水”,看似检测数据达标,实则花大价钱做无用功。
更何况,想靠这样的把戏骗过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火眼金睛”,怕是太过天真:在湖北武汉,督导组越过粉刷一新的围挡和看似漂亮的统计数据,调取分段涵闸记录找问题,现场问询排查“抓现行”;在江西九江,督导组接到群众举报线索,连续多天蹲守泵站,最终抓住了偷排的“黑手”。督察工作层层深入,就是要查清“临时应付”的情况,真正做到因地因时制宜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