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离婚后百万粉丝账号的分割,到游戏公司随意没收装备引热议,再到“虚拟财产成中青年立遗嘱人群的重要资产”……近年来,涉及虚拟财产的新闻屡现报端,引发社会关注。本期思与辨就该话题进行讨论。
■ 主持人:赵 鑫
■ 嘉 宾:翟 巍(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研究员)
舒圣祥(法律工作者)
以科学性、审慎性、效率性原则为虚拟财产定价
主持人:虚拟财产虽然摸不到,但价值不“虚”。在您看来,虚拟财产价值应该怎么定?
翟巍:应当遵循科学性、审慎性、效率性原则,结合成本、收益、潜在价值等多维因素综合评估认定虚拟财产价值。既不应脱离数字经济发展的实际,过高估算虚拟财产的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又不应对虚拟财产价值进行虚无化评估,贬损评价虚拟财产的现实与潜在的经济价值。
在认定虚拟财产价值时,可以考虑以下因素:(1)虚拟财产的使用场景与功能定位;(2)平台企业为了创设与运维虚拟财产而投入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3)用户为了获取与使用虚拟财产而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及用户通过使用行为所获得的虚拟财产增值利益;(4)附着于虚拟财产之上的平台企业商誉价值或用户个人声誉价值;(5)虚拟财产作为广告载体、流量载体的商业盈利价值;(6)虚拟财产交易流转的便捷度。
李长安:有些虚拟财产本身有市场价值,所以较易定价,比如游戏卡、游戏装备、虚拟货币、淘宝网店等。但有些虚拟财产很难确定价值,比如各种网络账号、电子邮件等。以短视频账号为例,即便是拥有百万粉丝的短视频账号,其价值确定也存在很大的障碍。因为短视频用户价值的高低,与主播自身的粉丝吸引力有关。评判虚拟财产的价值,不仅要看当前市场交易的价值,还要考虑用户转移后的价值存续情况。
舒圣祥:虚拟财产大体可以分为账号类财产、经济利益类财产和精神价值类财产。纯粹的经济利益类虚拟财产,比如游戏道具、虚拟货币等,一般存在相关市场报价或买卖交易记录,确定财产价值时可以直接作为参考;精神价值类虚拟财产,比如相册、邮件等,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主要体现为针对特定人的情感价值,财产属性较弱。真正估价困难的是一些粉丝量庞大的自媒体账号资产,以及运营多年的网店账号资产等,既有较强的人身属性,更有极高的财产属性。其经济价值主要取决于运营情况和市场行情。考虑到虚拟财产的人身属性,一般应当由当事人协商定价。
虚拟财产分配和继承的决定权应归还用户
主持人:虚拟财产涉及个人、平台,还可能涉及家庭、企业,您认为虚拟财产该怎么分?虚拟财产的决定权在谁?
舒圣祥:由于虚拟财产往往兼具财产属性和人身属性,人民法院在争议纠纷中决定虚拟财产所有权归属时,主要考量哪一方与该虚拟财产的人身关联性更强,哪一方更有利于实现该虚拟财产的价值最大化,进而判决由哪一方获得虚拟财产,另一方获得经济补偿。比较麻烦的是,虚拟财产分配很多时候不只涉及当事人双方,还会涉及相关平台。有的平台会拒绝变更账号主体,导致虚拟财产无法分配或继承。虚拟财产不仅是一些用户用心经营的成果,也是其“活过一次”的证明,虚拟财产分配和继承的决定权,应该归还给用户。
翟巍:虚拟财产的分配既应当尊重和保护个人用户附着于虚拟财产之上的财产权、数据自决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又应当考虑平台企业在创作、运维虚拟财产中付出的成本,合理保障平台企业附着于虚拟财产之上的财产利益及竞争利益。在公司职员为完成公司任务获取、运作虚拟财产的情形下,对虚拟财产的分配应当准用职务作品的利益分配模式,合理兼顾公司职员与公司双方的贡献度及经济利益。虚拟财产权属分配的判断应当遵循法定原则、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原则、可操作性原则和域内外协同原则。
李长安:在分割虚拟财产时,首先需要确定这些虚拟财产的所有权。以短视频账号为例,如果是由夫妻共同经营,那么在离婚后应该根据双方协商或法院的判决来确定各自份额。如果是一方婚前独自经营,那么这个账号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该根据个人财产分割的原则进行处理。其次,需要确定这些虚拟财产的价值。价值的确定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账号的粉丝数量、活跃度、运营成本、广告收入等。最后,在确定了账号所有权和价值之后,需要制定具体的分割方案。可以选择一方对另一方经济补偿,或者选择将账号进行转让或分割。分割方案需要合理、公平,双方都能接受。
监管部门要设定对虚拟财产进行价值评估的原则、方法和标准
主持人:全民“触网”时代,虚拟财产争议亟待解决。您有什么好建议?
李长安:一方面要加快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特别是细化法律条款,使其更具操作性。另一方面,对虚拟财产的界定既要考虑一般财产的共性特征,也要注重虚拟财产的特殊性。对于普通民众来说,也可以参照一般财产处理的方式,事先明确权利归属,避免未来可能产生的虚拟财产纠纷。
舒圣祥:首先,应该在充分认可虚拟财产价值的基础上,界定虚拟财产的权属关系,赋予用户明确的所有权和在分配或继承时的决定权;其次,应该明确虚拟财产的定价依据,建立评估鉴定专业标准,完善虚拟财产相关流转机制。此外,要明确虚拟财产分割的相关裁判规则,让用户一开始就能明白,什么样的虚拟财产在争议发生时会判给自己,自己的虚拟财产将来能否被继承,以及由谁来继承。
翟巍:在监管部门引导下,用户群体、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平台企业、行业协会等相关主体可以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共同探索设立关于虚拟财产利益分配的“软法”规则,这既有利于系统性解决虚拟财产争议,又可为立法机关的后续立法提供参照素材。
监管部门应当在条件成熟时,设定对虚拟财产进行价值评估的原则、方法和计价标准,鼓励创设能够对虚拟财产价值进行科学、专业评估的中介服务机构,以推动虚拟财产价值评估机制的“脱虚向实”,助推虚拟财产争议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