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反映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某农贸市场买鱼时,一商户存在“缺斤少两”的情况,网友找到商家讨说法,商家承认秤是“九两秤”。网友带着商家向市场举报维权时,录制视频的手机被市场方管理人员抢摔。5月19日,江宁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称已对涉事农贸市场主办方和涉事商户立案调查,市场方对涉事商户予以清退(据5月19日澎湃新闻)。
连日来,农贸市场“鬼秤”频现。前有连云港海鲜市场500克砝码上秤630克,后有南京鱼铺缺斤短两。“鬼秤”之“鬼”,在于“表里不一”。此类秤机关重重,上秤重量与实际重量严重不符,有的可以由商家随意确定重量,还可设定密码一键切换为正常模式,逃脱检查。在商家说了算的“鬼秤”面前,消费者失去了交易的基本诚信与公平,只能被动“挨宰”。看起来事小,却实实在在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破坏市场秩序,更影响城市形象。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计量法规定,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没收计量器具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鬼秤”这种破坏交易公平的行为明显有违诚信,消费者发现缺斤短两要求维权合理合法,用手机记录、监督更是权利自由,然而在上述两起事件中,更“鬼”的是,消费者在寻求市场管理方帮助维权时,得到的不是公平正义,却是抢夺手机去除证据、驱逐被赶。如此公开包庇、阻碍社会监督,让消费者吃“哑巴亏”的管理方式,不仅没能“留住面子”、解决争议,反而在更大程度上给市场“抹黑”,严重损害市场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