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贸易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贸易形式,是互联网技术与现代贸易的深度融合,在创新商业模式、提高贸易效率、降低贸易成本、打破贸易壁垒方面具备显著的竞争优势,已然成为当前贸易发展的新趋势,为全球经济发展注入了新动能、开辟了新空间。
当前,数字贸易已经成为我国国际贸易中的重要形态。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2.38万亿元,增长15.6%;可数字化交付的服务贸易额在2023年前三季度达20259.5亿元,同比增长8.6%,占服务贸易总额的比重达42%。基于数字科技的服务贸易产业集聚效应不断发挥,研发服务外包快速增长,数字动漫、网络视听等国际市场影响力不断增强,涌现出一批国际知名跨境电商品牌。数字贸易增速大大超过我国同期对外贸易增速,成为我国外贸发展的亮点,对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尽管我国数字贸易发展迅速,潜力巨大,但数字服务贸易顺差规模相比美、欧、日、印度等还有较大差距,数字贸易营商环境、数字贸易话语权、数字产业竞争力等方面与发达国家仍存差距。地区间数字贸易发展不均衡,跨境电商在信息透明度、售后服务等方面与客户需求不相匹配,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数字贸易发展空间,亟待综合施策,拓展数字贸易发展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提升数字贸易对我国经贸发展的贡献度。
加强数字贸易顶层设计。针对跨境电商和数字内容产业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数字贸易的支持领域、发展方向及重点,出台支持数字贸易发展的产业政策。完善数字基础设施发展政策,逐步放宽数字基础设施领域的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扩大数字领域对外开放,在确保经济安全的同时放宽对外资所有权的限制。科学规划建设数字贸易先行示范区、数字贸易服务基地、数字贸易产业园区、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等,并注意向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缩小数字贸易发展的地区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