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不少地区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取得明显进展。金融服务的数字化覆盖率、可得性、满意度提高,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家家有账户,移动支付、数字信贷等业务迅速发展,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数字普惠金融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数字普惠金融是一种新型金融模式,是指运用数字技术为传统金融无法覆盖的群体提供个性化、低成本、可持续的金融服务,例如不断推出的小微贷、惠农贷、商户贷、新市民贷等各类金融产品。这些产品可以为前期无法获得贷款的个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新的选择。各地还纷纷出台惠民保险产品,投保不限制病史,理赔扩展到医保目录之外,为因病拒保人群和老年人群提供保险保障,等等。可见,普惠金融借助数字技术优势走向传统金融的服务盲区,提升了服务的便利性、普及性、可得性,推动了小微企业、“三农”、民生等领域发展。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9月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8.4万亿元,近5年年均增速约25%,全国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12.4万亿元,较2023年初增长18.58%;脱贫地区各项贷款余额12.1万亿元,同比增长14.2%。
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动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政策。2015年,国务院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明确了普惠金融发展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并在提升金融机构科技运用水平、发挥互联网促进普惠金融发展与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奠定了基础。2016年,我国推动并参与制定《G20数字普惠金融高级原则》,为我国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国际经验。不久前印发的《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科学分析了我国普惠金融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提出有序推进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同样强调,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转型、普惠小微、数字经济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