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15000元”应引发反思

2023年11月27日 07:07   来源:红网   陈庆贵

  近日,热搜话题《包子铺卖豆腐脑被罚15000合理吗》,引发强烈关注和广泛热议。消息说的是,某地一包子铺因在外卖平台卖豆腐脑,被监管部门认定超许可范围经营,罚款1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7014元。

  仅就合法性审视,监管处罚确实并无不当。当事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以及《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监管故作出上罚。问题在于,合法并不等于合理、合情、合时。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就违法事实情节和经济角度权衡,上罚显然不尽合理。对一家小微包子铺而言,罚额难道没有过高之嫌吗?试问,15000元+7014元,得让小本生意店卖出多少只包子和多少碗豆腐脑!更何况,从相关消息看,包子铺因超许可范围在外卖平台卖豆腐脑,似乎除了造成方便消费者点餐的既成事实,并没看到导致什么食品安全和社会危害后果。此罚无疑会给当事人带来了较大经营负担,也难免会辐射给类似经营者潜在经营压力。

  人本化、人性化、柔性化执法,本乃法治文明题内之义。《行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其强调的是,监管执法时应当更有温度,比如采取自查自纠、警告整改、首违不罚、二次再罚等人性化措施。对小微餐饮企业而言,如此这般才更能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更能给他们守法经营留下改进空间和创造宽松环境。由是,监管更应注重引导协助商家,而非单纯凭借严罚手段;更应注重事前防范,而非仅仅依赖事后处罚。

  时下,宏观经济仍处爬坡过坎和复苏回温关键阶段,各地都在想方设法改善营商环境,尤其是加力优化对小微企业、小本生意等经营主体的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此时此境,市场监管部门,理应多些人性化执法和服务意识,多些合规经营提醒,多些体恤共情悲悯情怀。对事前不知、首违、轻微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经营行为,当然不是不依法查处,而是依法人性化有温度查处,换言之,相关部门大可先行提醒或警告教育,大可不必动辄“杀鸡用牛刀”。当前经济形势下,小微企业面临资金紧张、市场萎缩、成本上升、政策不明、信心不足等诸多困难和挑战,未来经营路上横亘着诸多不确定性,政府部门理应给予更多关怀、扶持和帮助,而非过度管制和处罚——哪怕是于法有据,为他们生存发展提振信心保驾护航。

  “包子铺罚单”事件引发的舆情,值得相关立法执法部门回过头来,对现行处罚标准和执法方式重新审视。热议讨论中,公众提出了诸多涉及相关立法标准和监管方式的改进建议,如何在确保食品安全同时,也保护好商家合法权益,不仅是公共讨论备受争议的话题,更是如何处理好推动依法公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与保护经营者利益和经营积极性关系的现实课题。总之,只有在合理平衡好监管与经营以及公共安全与商家发展的前提下,食品安全和公众利益才能更好地得到保障和维护。由是,我期待事件能够成为推动更合理立法和更公正执法的契机。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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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7 07:07 来源:红网 陈庆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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