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首次!近日,中央编办正式批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其主要职责是:跟踪了解和分析研判民营经济发展状况,统筹协调、组织拟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促进民间投资发展政策;建立与民营企业的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发展重大问题,协调支持民营经济提升国际竞争力。
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
成立专门机构,是当前形势需要。7月19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首次提出民营经济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从民营经济的发展环境、政策支持、法治保障、高质量发展等方面提出了31条具体举措。一个多月以来,各部委陆续出台相应的细化政策文件,各地政府也在拟定落地政策及执行方案。
有人担心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会导致民营企业“又多了一个婆婆”,反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这种声音忽视了一个问题,即民营企业是否需要一个专门的统筹协调机构。
根据中央研判和当前形势,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够解决一些真问题。民营经济工作涉及面宽、政策性强,需要各个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设置专门机构,加强相关领域政策统筹协调,利于推动各项重大举措早落地、见实效。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宏观调控和经济综合部门,在其内部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能够更好发挥统筹协调、综合施策、促进发展的功能。
同样不容忽视的,是业内人士的声音。
事实上,早有设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相关部门的呼声。比如,今年两会期间,就有全国政协委员针对“政策上也存在重制定、轻执行的问题”,提出在中央层面设立民营经济的主管部门,负责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服务指导。再比如,不少民营企业为账款拖欠问题非常头疼。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发布的《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要求,重点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无疑能为企业排忧解难。可是近年来的类似规定不少,却因对账款拖欠治理不足、执法机构能力不足等原因难以全面落地见效。企业需要一个常态化、制度化的沟通交流机制,需要一个专门机构督促政策落实,协调解决类似问题。设立民营经济发展局,其实是在回应企业期待。
一些错误的解读也不失为一种提醒:民营经济发展局要承载起各方期待,同时也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完善对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服务,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支持,凝聚合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