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政策措施密集出台,提振了各方对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的信心。需求端,以“认房不用认贷”“购房个人所得税退税”降低购房成本;供给端,促进房地产企业融资状况改善。同时,地方政府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仍在拓展调整优化政策的空间。“金九银十”是传统的房地产市场销售旺季,各项支持政策下,让人们对即将到来的九十月份市场充满期待。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推动落实购买首套房贷款“认房不用认贷”政策措施。《通知》明确,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当地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此项政策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供城市自主选用。
据统计,目前,仍有约18个一二线城市执行“认房又认贷”政策。即如果曾经申请过贷款,不管名下有无房产,都不能执行首套住房的首付和贷款利率。执行“认房不用认贷”政策之后,特别是对于“卖一买一”的改善性需求购房家庭而言是个利好消息,卖掉一套房产后名下无房,则可以按照购买首套住房享受低首付和低贷款利率,首付筹集压力和偿还按揭贷款的压力将有所降低。
“认房又认贷”是市场过热阶段为抑制投机炒作出台的调控政策。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而因购房成本较高,仍有众多刚性和改善性需求未得到有效满足,需要采取更有效、更精准的政策激发市场活力。
此次“认房不用认贷”正是政策调整的表现。此项政策将有助于降低居民购房成本,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由于房地产调控的主体责任在地方,相信随着各地推进“认房不用认贷”政策的实施,会对市场产生一定带动作用。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早在2022年9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曾发文明确,自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此次三部门发文将此前的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进行延续,有助于为改善性需求购房家庭减少换房资金支出,降低购房成本,促进住房消费潜力释放。
8月27日,证监会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将统筹一二级市场平衡,优化IPO、再融资监管安排,其中明确,房地产上市公司再融资不受破发、破净和亏损限制。此举有利于上市房企进行再融资,缓解资金压力。同时,证监会对房地产行业融资的新政策,有助于各方特别是商业银行、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改善对房地产行业的预期,优化房地产企业的融资环境。
一些城市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助力房地产市场企稳回升。8月25日,浙江嘉兴发布21条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其中明确,支持所有居民家庭的合理购房需求,不再限制购房套数;所有商品住房(含原限售房屋)不再限制转让。厦门市近日将二套房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降至40%。山西省近日表示,将通过促进住房消费,改善住房供应,探索现房销售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湖南省近日提出,要针对需求不振与供给不优的双重矛盾,一手管理需求,一手优化供给,通过供需两端发力,努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运行。
关于住房的利好政策还不止这些。8月25日,国常会审议通过《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要求做好保障性住房的规划设计,用改革创新的办法推进建设,确保住房建设质量,同时注重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供给。这表明,我国在建成世界上最大住房保障体系的基础上,保障性住房建设仍在继续推进,且更加强调规划、质量以及配套的重要性。
众多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调整优化将逐步形成合力,有助于稳定预期,为市场注入信心。相信这些更加有针对性的调控举措,会对房地产市场的企稳回升产生积极作用。(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亢舒)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