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广东东莞有两名女子向河中“放生”了一大袋鱼豆腐。视频中,两名女子蹲在河边,携带大量独立包装的鱼豆腐,一人负责剪包装,一人负责往江里扔。8月4日,东莞水务局工作人员回应称,东江边确实每个月都会举行放生活动,因为河流水源涉及水源保护区,所以会向环保局反馈此问题。(8月4日 光明网)
这种“奇葩”的放生方式并非个例。7月下旬,山东青岛约有20多个大爷大妈围聚在崂山水库,提着一箱箱矿泉水往水库里倒,经询问得知竟是在“放生”矿泉水来“祈福”,水库监督员发现后及时进行了劝阻。
“上天有好生之德”,我国自古以来就有好生的观念,“放生”的习俗最早可以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这不仅是一种对自然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也是一种朴素的善念。然而,近年来,放生行为逐渐变了味道,部分人把放生当成了个人获取福报和功德、消灾解难的手段,使得放生在这些人手里沦为一种伪善而自私的表演。此种放生不但没有解救生命,反而对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甚至危害了更多生命。
因缺乏科学放生意识而造成“放生”变“杀生”的悲剧并不罕见。有的被放生动物常因为不适应新环境而死亡;有的人放生福寿螺等外来物种,造成当地物种入侵;更有甚者放生毒蛇,威胁群众人身安全……这些所谓的“放生”活动本意是行善,结果却因个人的无知变为了作恶,造成了放生乱象。
在水源保护区“放生”鱼豆腐不单是可笑的形式主义式自我安慰,更是浪费食物和污染水源的可耻行为。这种放生已不再是发自内心的善,而变成了为换取心中所求的一种交易,甚至在无意中作了恶。放生不应是流于形式的一个动作,也不应是为了积累所谓的功德和福报而背上的“包袱”,而是对万物有悲悯,对众生都尊重,心存对世界的感激和对真善美的追求。
爱护自然、保护生命的精神当然值得提倡,合法合规的放生也是每个民众应有的权利,但不科学不合理的擅自放生行为急需规范和制止。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法的同时,更应加强对科学放生知识的普及和宣传,倡导科学放生,建设生态文明。
我们每个公民也都应树立正确的放生观念,依法放生、科学放生,争做文明放生的倡导者、美丽家园的守护者、良好生态环境的营造者。用切实的行动保护环境、呵护生态,才是真正的“功德”和“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