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在依法严惩网暴、提供法律救济、完善综合治理措施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引发公众广泛关注。
从法律上看,网络暴力是一种严重的暴力行为,我国现行法律如民法典、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都有关于网络暴力治理的规定。虽说语言无锋,但是在网络空间中,它比刀剑还锐利,能给他人造成持久的情感痛苦和精神伤害。互联网的匿名性会让一些人放心大胆地参与网络暴力,破坏网络社群的同理心。正如雪崩的时候,没有任何一片雪花是无辜的。但究竟哪一片雪花该担责?在司法实践中,对网络暴力的认定也存在一些难点和不统一的地方,真正被追究法律责任的网暴者并不多。
为治理网络暴力,近年来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2022年11月,中央网信办印发《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要求网络平台推出网络暴力技术识别机制、设置一键防护功能、限定私信接收范围,以及严厉惩处违规账号等。其中心思想是强化平台的监管责任,扼杀网络暴力于微末,推动网络秩序的生态治理。202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要求依法严惩网络暴力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相关犯罪,深挖背后的产业链利益链。上述文件发布以来,相关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
此次,有关部门联合出台征求意见稿,进一步传递了严惩网络暴力的鲜明态度,并推动网络暴力治理更加精细化、系统化、综合化。精细化体现在,从法律上明确网络暴力的范畴。征求意见稿列举了多个情形应从重处罚,同时明确实施网络诽谤、侮辱等网络暴力行为,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网络暴力的范畴很广,从最轻微的言语冒犯到严重的犯罪行为都可能是网络暴力。这些规定,将司法注意力聚焦到构成违法乃至犯罪行为的网络暴力,体现治理的精准性。
系统化体现在,针对网络暴力的泛在性特点寻求法律的协同治理。网络暴力的成因复杂,表现各异,单独看每一条回帖或者评论,似乎都无伤大雅,但海量用户的叠加效应足够将微小的声音汇合成巨大的网络声浪,在网络中掀起惊涛骇浪,对受害人造成巨大伤害。对此,征求意见稿强调对网络暴力的协同治理、一体化治理。例如,既明确网络暴力的实体标准,又明确网络暴力犯罪案件自诉转公诉的程序机制;既着眼对网络暴力的法律制裁,又强调对相关被害人的权益维护;既强调通常的民事、刑事救济机制,又明确检察机关可以提起公益诉讼作为兜底性保障机制。这些全面、细致、周到的规定,为治理网络暴力准备了充足的法律“工具箱”,体现了对网络暴力分级分类处置的思想。
综合化体现在,执法司法和综合治理同步施行。征求意见稿明确,做实诉源治理,深入分析滋生助推网络暴力发生的根源,主动向有关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检察建议,促进网络暴力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结合前述中央网信办的通知,根据网络暴力从孕育到爆发的全流程,逐层拦截,逐次治理,前端进行技术防范,后端予以法律制裁,以及平台责任贯穿始终,清晰界定每一个网络主体的行为边界和责任边界,实现对网络暴力的综合化处置。
总体而言,征求意见稿具有引导有序上网和约束失序行为的法律功能,同时也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于治理网络暴力的呼声,值得期待。当然,网络空间的风清气正既需要有关部门的监督整治,也离不开每个人的维系和坚持。期待征求意见稿经法定程序通过后,能对网络暴力治理起到立竿见影之效,也希望所有网民一起努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网络法学研究所所长)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