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无理由退货不能无底线

2023年06月08日 06:47   来源:南方日报   默达

  近日,网上有经营表演服的商家发视频称,儿童节期间卖出的部分服装,节后有不少消费者选择“用完即退”。又有个别大学生有组织地下单并退货,以此实现不花钱就能举办集体活动的目的。大量吊牌被剪、未进行清洗的服装给商家带来极大负担。

  买家蓄意购买并退货,自然是钻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空子。目前来看,对于网络购物中的多数商品来说,退货时不用具体说明情况,所付款项就可急速返还。但这对于卖家而言并不友好,往往只能通过买家提交的图片信息进行判断,待到卖家拿到使用过的商品后,再借助平台渠道进行维权则较为困难。事实上,此类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之前就曾有买家购入十余件衣服用于五一出游,穿着拍照后悉数退回,引发不少网友指责。

  “推诚而不欺,守信而不移”,这不仅是对经营者的要求,消费者也要常常自省,不可“任性”。网友中自然是消费者居多,在这件事上却纷纷替卖家鸣不平,体现出公平公正的交易仍是各方的共同追求。退货事小,失德事大,对待此类利用规则漏洞耍小聪明,以满足个人利益的行为,道德评判仍有着较强的约束力。

  便捷的网购退货,给买家带来了良好的体验,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隔空挑选”的障碍,促进了服装、家电等需要试用的产品及其行业在网络购物中的发展。若不影响二次售卖,卖家也乐意买家试穿并退货,这也有助于提高实际成交量、积累店铺口碑。同时要看到,每一次购买与退货,背后不仅是金钱的往来,同样也是信任的互惠。信任卖家的退货态度,才有了买家的放心下单;信任买家的退货动机,才有了卖家的高效服务。若被蓄意退货者打破了这个正向循环,受损的将是双方的利益。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而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品商标标识被摘(剪)、受污、受损则被视为商品不完好。由此可见,本案中的商家有权就被污损的表演服进行申诉。根据后续报道,在媒体曝光和舆论压力下,表演服事件的买家已经主动与卖家取得联系,商量赔偿事宜。同时也要看到,尽管有着清晰的规定,但同类争端不能全靠曝光来解决,平台方仍需完善常态化的双向维权渠道,从细微处着手为经营者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无理由退货不能无底线

2023-06-08 06:47 来源:南方日报 默达

  近日,网上有经营表演服的商家发视频称,儿童节期间卖出的部分服装,节后有不少消费者选择“用完即退”。又有个别大学生有组织地下单并退货,以此实现不花钱就能举办集体活动的目的。大量吊牌被剪、未进行清洗的服装给商家带来极大负担。

  买家蓄意购买并退货,自然是钻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空子。目前来看,对于网络购物中的多数商品来说,退货时不用具体说明情况,所付款项就可急速返还。但这对于卖家而言并不友好,往往只能通过买家提交的图片信息进行判断,待到卖家拿到使用过的商品后,再借助平台渠道进行维权则较为困难。事实上,此类事件并非第一次发生,之前就曾有买家购入十余件衣服用于五一出游,穿着拍照后悉数退回,引发不少网友指责。

  “推诚而不欺,守信而不移”,这不仅是对经营者的要求,消费者也要常常自省,不可“任性”。网友中自然是消费者居多,在这件事上却纷纷替卖家鸣不平,体现出公平公正的交易仍是各方的共同追求。退货事小,失德事大,对待此类利用规则漏洞耍小聪明,以满足个人利益的行为,道德评判仍有着较强的约束力。

  便捷的网购退货,给买家带来了良好的体验,也一定程度上打破了“隔空挑选”的障碍,促进了服装、家电等需要试用的产品及其行业在网络购物中的发展。若不影响二次售卖,卖家也乐意买家试穿并退货,这也有助于提高实际成交量、积累店铺口碑。同时要看到,每一次购买与退货,背后不仅是金钱的往来,同样也是信任的互惠。信任卖家的退货态度,才有了买家的放心下单;信任买家的退货动机,才有了卖家的高效服务。若被蓄意退货者打破了这个正向循环,受损的将是双方的利益。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而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品商标标识被摘(剪)、受污、受损则被视为商品不完好。由此可见,本案中的商家有权就被污损的表演服进行申诉。根据后续报道,在媒体曝光和舆论压力下,表演服事件的买家已经主动与卖家取得联系,商量赔偿事宜。同时也要看到,尽管有着清晰的规定,但同类争端不能全靠曝光来解决,平台方仍需完善常态化的双向维权渠道,从细微处着手为经营者排忧解难。

(责任编辑:年巍)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