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子母亲坠楼身亡,如何反思网暴不断重演?

2023年06月05日 07:26   来源:红网   周欣雨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联网与自媒体的蓬勃发展,促使网络空间形成了自主型、去中心化的信息传播秩序,这让网络空间中道德失范现象不时出现。从“寻亲男孩”刘学州遭网暴后服药去世,到“粉发女孩”郑灵华遭网络谩骂后抑郁离世,再到孩子遭车祸离世的母亲因网友的言论不堪重负坠楼……这些沉重的悲剧说明,网暴在某些时刻可以轻而易举地摧毁一个普通人的生活甚至生命。在为这些遭遇网暴伤害甚至走向凋零的生命感到惋惜悲痛之余,有必要探讨社交媒体中的网暴现象,发掘这一现象背后的本质成因。

  网络暴力作为不同于现实暴力的“软暴力”,指的是在网络场域发表具有攻击性、侮辱性的言论、图片、视频,通过人肉搜索揭露当事者的隐私,对未经证实的信息进行先入为主的道德评判,甚至介入现实,侵犯当事者人格权益的网络失范行为。网络暴力是伴随信息传播技术、媒介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人类非理性行为的新表现方式。

  人类群体非理性行为尽管在表象上变化万千,但它们的形成都依赖于一定的社会心理背景。要理解网络暴力,要先了解网暴背后社会环境以及群体心理因素。社会转型过程中风险的无序释放是催生网络暴力的社会动因。如今,道德功能弱化,社会焦虑蔓延,“仇富”“仇官”心态,现实社会金字塔式的身份、等级结构等,在网络放大效应下,进一步离散了社会认同。加之网络的隐匿性、开放性使网民主体、暴力场域实现同步隐匿,网民只需“脱域”介入,即可进行情绪宣泄、满足好奇直至认同重组,释放人们深层心理中被压抑的叛逆意识,催生网络暴力。

  而对智能手机和社交媒体的依赖,使我们的大脑日渐空洞和浅薄。伴随越来越多的人生体验都是通过电脑和手机屏幕上闪烁摇曳、虚无缥缈的符号完成,我们似乎也开始渐渐丧失了对复杂情感的体察,丧失了对他人境遇的体谅。空洞与浅薄的在场,共情与体谅的缺失,最终导向的是美国法学家桑斯坦在其《网络共和国》一书中描述的“群体极化”,即团体成员中一旦开始有某些偏向,在群体讨论之后,人们就会朝着这种偏向继续移动,最后形成非常极端的观点。我们的情绪极容易被极端意见挑动,也越来越倾向于对他者进行评判。这种情绪和判断,又会像利刃一样刺向身处舆论漩涡的个人。可怕的是,如果这种极端意见集中于某个个体,就很容易演变成网络暴力事件。

  人类长期进化生成的四种基本行为倾向,则是催生网暴的内在机制。威廉?伯恩斯坦在《群体的疯狂》一书中指出人类长期进化生成了四种基本行为倾向:相信叙事胜于事实和数据的倾向;幻想本不存在的某种模式的倾向;确认偏见,即将事物合理化,使其符合个人价值或情感取向的倾向;模仿他人的倾向。以威廉·伯恩斯坦的观点来审视网暴事件,这四个倾向构成了网暴发生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

  首先“造成雪崩的每一朵雪花”即网暴参与人,他们更在乎的不是事实本身,而是情绪化和感觉化了的社会事实,其次始作俑者的判断被话语以及个人主观偏见支配,最后再加上“乌合之众”的盲从,网暴由此发生。责任分散效应促成网暴实施者“法不责众”的心理状态,借由“意见一致”的达成。网暴实施者通过彼此之间的“认可”和群体数量的激增,产生了一种“集体无责的安全感”,从而更加肆无忌惮地宣泄自己的情绪。人类非理性行为能够在社会中传播并扩大化,离不开人类长期进化生成的四种基本行为倾向。由于以上的行为倾向深深地镌刻在我们的基因之中,我们可以看到伴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类非理性行为总会以不同的形式不断上演。如何健全外在规则制度、加强群体的内在道德自律以抑制人类非理性行为倾向,是有待思考与解决的问题。唯其如此,网络暴力乃至其他尚未出现的非理性行为才能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阐明网暴的发生机制不是为网暴行为辩解。看清网暴的内在机制,能够为网暴治理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建议,以遏制网暴行为的发展,还网络空间一片清朗。

(责任编辑: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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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子母亲坠楼身亡,如何反思网暴不断重演?

2023-06-05 07:26 来源:红网 周欣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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