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哈尔滨市松北区多名小区业主报料称,一个健身房老板在装修中拆除了承重墙,造成小区整栋居民楼的240余户居民被紧急疏散。有媒体援引专家的预估,直接损失可能高达1.65亿元。消息一经披露,就在多个社交媒体平台引发关注,相关讨论连续几天霸榜热搜。
因装修拆除承重墙导致整幢大楼成危房的新闻,并不罕见。这次的个案明显是事情“搞大了”。受影响的高层住宅共31层。据《海报新闻》报道,三楼装修拆除承重墙当天大楼就出现了裂缝。网传多个视频裂缝清晰可见,触目惊心。还有业主在视频中称,当天晚上就开裂到15楼了,半夜疏散了业主。到了第二天下午,已经开裂到了21层。
具体的危害后果、损失数额等,还有待官方调查后披露,但责任主体跑不了。据《海报新闻》报道,健身房老板当天就被警方控制。这意味着,在更受关注的民事赔偿责任之外,责任人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装修中拆除承重墙,造成重大损失并致整幢大楼居民处于危险之中,在客观要件上已符合了“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追诉标准。至于罪重还是罪轻,还得看责任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积极挽回损失还是对危害后果漠不关心等等。
装修委托方和装修公司(或人员)拆除承重墙,除涉嫌刑事罪案之外,还涉及行政责任。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没有设计方案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具体到哈尔滨个案,健身房的装修有无设计方案,有无向物业报备,有无向当地住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申请许可等等,都应尽快调查清楚,公之于众。
因任性装修造成天价损失,第一责任人自然是装修业主和受委托的装修公司。两者共同实施侵权行为,应承担连带责任。委托方可能没有“承重墙不能动”等常识,装修公司从事的就是装修,理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了如指掌。不管此次拆除承重墙,是健身房老板硬性要求为之,还是“设计方案”中本就有此工作内容,装修公司均脱离不了共同侵权人的身份。
目前舆论最为担心的,还是1.65亿元的损失,再加上240多户的临时安置费用等,健身房老板和装修公司无力赔付,怎么办?
物业公司同样逃不开干系。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五条规定:“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从多个热传的视频中可知,该楼宇的物业知悉健身房装修事宜,但在得到进场施工人员“我们有多大的脑袋啊,敢拆承重墙”的承诺后,未采取措施进行干预和制止。结果,“1个小时就刨了”。有无尽到告知、劝阻义务是物业要检讨的重点,从结果来看,该物业未有效制止,尤其是在施工人员将钩机等大型机械都开进了大楼后,仍未给予足够重视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存在失管失职。物业也可能将面临行政处罚和民事赔偿双重责任。
拆除承重墙事故多发,在于预防任性装修、野蛮装修、违法装修上的事先、事中机制仍不健全,或至少是执行尚有漏洞。热议个案之余,当有系统性反思和亡羊补牢的行动。 (作者为知名法律学者)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