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民宿想当“刺客”,法律就应为铠甲

2023年04月25日 06:43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五一假期临近,许多人都满心期待这个长假,但也有人还没出行,就已经憋了一肚子愤懑。

  据报道,一位游客早在3月16日预定了四川成都的一家民宿,当时民宿在做踏青的促销活动,价格特别优惠,这位游客便以低价抢了该民宿五一假期的三间房。但前不久,她突然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电话,说民宿正在装修,不能保证装修完工时间,建议她退房。正当她一边与客服协商,一边寻找房源时,她突然发现这家民宿在其他平台上有房,只是价格已经涨到了原来的三倍多。

  这位游客的遭遇并不是孤例。据报道,五一前夕,许多预定民宿的旅客都遇到了类似情况。民宿旅馆坐地起价,理由千奇百怪:正在装修、老板换了、民宿倒闭、亲戚来了……总之就是不接待了,希望游客取消订房。而事实上,这些经软磨硬泡推掉客人空置的客房,往往又重新在别的平台上架,只是价格暴涨,让人直呼“民宿刺客”。

  平心而论,经过疫情,民宿行业承受着巨大压力,许多民宿老板已经被迫闭店转行,仍在坚持营业的终于挺到了行业复苏,都迫切渴望在五一假期能够赚上一笔。这本无可厚非。但是,经营之道,贵在诚信。如果说那些在旅游高峰期价格飙涨的“酒店刺客”“烧烤刺客”“海鲜刺客”,尚有明码标价、买卖自由之辩词,那这种编织理由“赶客”再行涨价的民宿店家,则实在是吃相难看。不仅让游客的“舒心之旅”变成了“闹心之旅”,也是在侵蚀民宿旅游的品牌,乃至影响整个区域的旅游美誉度。

  五一假期民宿毁约涨价,不仅是个为商不信的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协商解决。游客通过平台预定民宿,从法律视角来看,就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了订房合同,民宿编织理由毁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民宿继续履行原来的订房合同并维持原价。如果民宿执意“赶客”,那除了退回消费者订房的费用外,还要赔偿消费者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比如订房差价等。构成价格欺诈的,民宿方还应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民宿酒店虽然规模小、业务新、模式灵活,但其经营行为同样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如果民宿想当“刺客”,那么法律就应该充当好铠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旅游行业的市场主体,都应当深刻认识到,良法善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促进民宿业乃至整个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

  从这个角度而言,地方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包括民宿经营者内在的广大旅游业市场主体都恪守诚信经营之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更加便捷的纠纷投诉调节机制,让游客能够更方便地反映旅游过程中遇到的侵权问题,争取快查快办。须知,只有构建清朗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民宿品牌才能从“网红”走向“长红”。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民宿想当“刺客”,法律就应为铠甲

2023-04-25 06:43 来源:光明网 光明网评论员

  五一假期临近,许多人都满心期待这个长假,但也有人还没出行,就已经憋了一肚子愤懑。

  据报道,一位游客早在3月16日预定了四川成都的一家民宿,当时民宿在做踏青的促销活动,价格特别优惠,这位游客便以低价抢了该民宿五一假期的三间房。但前不久,她突然接到民宿工作人员电话,说民宿正在装修,不能保证装修完工时间,建议她退房。正当她一边与客服协商,一边寻找房源时,她突然发现这家民宿在其他平台上有房,只是价格已经涨到了原来的三倍多。

  这位游客的遭遇并不是孤例。据报道,五一前夕,许多预定民宿的旅客都遇到了类似情况。民宿旅馆坐地起价,理由千奇百怪:正在装修、老板换了、民宿倒闭、亲戚来了……总之就是不接待了,希望游客取消订房。而事实上,这些经软磨硬泡推掉客人空置的客房,往往又重新在别的平台上架,只是价格暴涨,让人直呼“民宿刺客”。

  平心而论,经过疫情,民宿行业承受着巨大压力,许多民宿老板已经被迫闭店转行,仍在坚持营业的终于挺到了行业复苏,都迫切渴望在五一假期能够赚上一笔。这本无可厚非。但是,经营之道,贵在诚信。如果说那些在旅游高峰期价格飙涨的“酒店刺客”“烧烤刺客”“海鲜刺客”,尚有明码标价、买卖自由之辩词,那这种编织理由“赶客”再行涨价的民宿店家,则实在是吃相难看。不仅让游客的“舒心之旅”变成了“闹心之旅”,也是在侵蚀民宿旅游的品牌,乃至影响整个区域的旅游美誉度。

  五一假期民宿毁约涨价,不仅是个为商不信的道德问题,也是个法律问题,应当在法律的范围内协商解决。游客通过平台预定民宿,从法律视角来看,就是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了订房合同,民宿编织理由毁约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有权要求民宿继续履行原来的订房合同并维持原价。如果民宿执意“赶客”,那除了退回消费者订房的费用外,还要赔偿消费者由此产生的额外损失,比如订房差价等。构成价格欺诈的,民宿方还应赔偿消费者三倍的损失。

  市场经济也是法治经济。民宿酒店虽然规模小、业务新、模式灵活,但其经营行为同样要受到相关法律的制约。如果民宿想当“刺客”,那么法律就应该充当好铠甲,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管是地方政府还是旅游行业的市场主体,都应当深刻认识到,良法善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促进民宿业乃至整个旅游业长远健康发展的前提。

  从这个角度而言,地方政府应加大宣传力度,使包括民宿经营者内在的广大旅游业市场主体都恪守诚信经营之道,尊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更加便捷的纠纷投诉调节机制,让游客能够更方便地反映旅游过程中遇到的侵权问题,争取快查快办。须知,只有构建清朗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民宿品牌才能从“网红”走向“长红”。

(责任编辑:年巍)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