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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店变“探钱”,监管漏洞应及时补上

2023年04月04日 14:36   来源:东方网   何勇海

  “听说这家店的xx特别地道,今天带大家来尝一尝”“我不允许你们还不知道,还有家这么好吃的宝藏店”“这么大一桌子才xx元,爱吃的朋友们千万不要错过福利……”如今,打开短视频平台,经常可以刷到各种各样的探店视频。作为第三方测评,探店连接了消费者和实体商家,如果能够做到客观真实,就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助力消费复苏。但记者采访发现,随着探店博主越来越多,出现了诸如“虚假种草”“变相打广告”“吃霸王餐”等问题。(4月3日《工人日报》)

  客观真实的“探店”,原本可以三方共赢:给消费者提供“寻味美食”的便利,也有助于消费者在博主的“眼见为实”之下“避坑”;也给商家营销提供了“助攻”,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源,同时也是对商家的变相监督,可以促使商家在品质上更自律。有数据显示,2022年,在某生活服务平台,有72%的商家邀请过达人“探店”并收获订单,的确助力了消费复苏;“探店”还能让博主及其平台收获流量,进而变现。

  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些博主为寻求赚快钱,进行的不再是体验分享、良心安利,而是打着“探店”的旗号进行“带货”,成为商家的“广告代言人”;或借“探店”博主的身份,以宣传推广的名义流连于各个餐馆,蹭吃蹭喝之时,还向商家索要“好处费”“推介费”;更有甚者,有的博主“探店”只是“云探店”,素材或从网上扒来,或由商家提供,东拼西凑后,利用剪辑软件便能“一键成片”……

  日前有媒体报道,一位曾参与经营“探店”账号的人士透露:但凡突然刷到多个达人前往同一家店的“探店”笔记或视频,很大可能就是商家进行营销推广,而且很多“探店”达人发布的内容都是商家事先谈好的剧本。邀请达人拍摄一条“探店”视频的费用,依据达人的粉丝数量、粉丝构成、粉丝活跃程度、15天内电商消费活跃度等确定,也取决于视频的长短和质量等。如此“探店”,已经无信任度可言。

  当“探店”博主与商家成为利益共同体、各取所需时,消费者却是受害最深。在博主夸大其词下,不少消费者在网上吐槽说,“视频鲍鱼龙虾,实际‘臭鱼烂虾’”“乘兴而去,失望而归”“货不对板,避雷变‘踩雷’”……如此“探店”,恐怕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应当被相关部门打击,被消费者抵制。

  鉴于虚假“探店”的隐蔽性较强,监管部门应畅通举报渠道,查证属实应严厉惩处;探索规范措施,比如要求博主在“探店”视频上,标注是“商业推荐”“合作推广”,还是“自由探店”,明确标签,以便于消费者分辨,对博主来说,也可规避宣传与实际不一的风险;“探店”属于新型宣传,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有关行为的法律属性、有关主体的责任划分都不够明确,这一监管漏洞应及时补上。

  平台更应有所作为。近日,抖音生活服务发布行业首个《餐饮探店规范》,以警告、下架视频、账号降级、封禁投稿等处罚动作,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并将纳入对商家、达人的评级评价体系,消费者也可通过视频举报向平台反馈。同时,明确了商家和网络达人在探店合作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权利责任。目前该规范已在成都、南京等8个城市率先试点。期待所有平台都能向虚假“探店”亮剑。

  真实性是“探店”活动的灵魂。也要呼吁博主在承接商业性“探店”业务时,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消费体验,自己口中的“宝藏”“天花板”店铺要名副其实;还要呼吁商家做好基础工作,靠品质取胜,如此顾客自会络绎不绝,否则会损害自身信誉和形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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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店变“探钱”,监管漏洞应及时补上

2023-04-04 14:36 来源:东方网 何勇海

  “听说这家店的xx特别地道,今天带大家来尝一尝”“我不允许你们还不知道,还有家这么好吃的宝藏店”“这么大一桌子才xx元,爱吃的朋友们千万不要错过福利……”如今,打开短视频平台,经常可以刷到各种各样的探店视频。作为第三方测评,探店连接了消费者和实体商家,如果能够做到客观真实,就可以帮助消费者做出正确选择,助力消费复苏。但记者采访发现,随着探店博主越来越多,出现了诸如“虚假种草”“变相打广告”“吃霸王餐”等问题。(4月3日《工人日报》)

  客观真实的“探店”,原本可以三方共赢:给消费者提供“寻味美食”的便利,也有助于消费者在博主的“眼见为实”之下“避坑”;也给商家营销提供了“助攻”,有利于吸引更多客源,同时也是对商家的变相监督,可以促使商家在品质上更自律。有数据显示,2022年,在某生活服务平台,有72%的商家邀请过达人“探店”并收获订单,的确助力了消费复苏;“探店”还能让博主及其平台收获流量,进而变现。

  然而,“人心不足蛇吞象”,一些博主为寻求赚快钱,进行的不再是体验分享、良心安利,而是打着“探店”的旗号进行“带货”,成为商家的“广告代言人”;或借“探店”博主的身份,以宣传推广的名义流连于各个餐馆,蹭吃蹭喝之时,还向商家索要“好处费”“推介费”;更有甚者,有的博主“探店”只是“云探店”,素材或从网上扒来,或由商家提供,东拼西凑后,利用剪辑软件便能“一键成片”……

  日前有媒体报道,一位曾参与经营“探店”账号的人士透露:但凡突然刷到多个达人前往同一家店的“探店”笔记或视频,很大可能就是商家进行营销推广,而且很多“探店”达人发布的内容都是商家事先谈好的剧本。邀请达人拍摄一条“探店”视频的费用,依据达人的粉丝数量、粉丝构成、粉丝活跃程度、15天内电商消费活跃度等确定,也取决于视频的长短和质量等。如此“探店”,已经无信任度可言。

  当“探店”博主与商家成为利益共同体、各取所需时,消费者却是受害最深。在博主夸大其词下,不少消费者在网上吐槽说,“视频鲍鱼龙虾,实际‘臭鱼烂虾’”“乘兴而去,失望而归”“货不对板,避雷变‘踩雷’”……如此“探店”,恐怕是一种虚假宣传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扰乱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应当被相关部门打击,被消费者抵制。

  鉴于虚假“探店”的隐蔽性较强,监管部门应畅通举报渠道,查证属实应严厉惩处;探索规范措施,比如要求博主在“探店”视频上,标注是“商业推荐”“合作推广”,还是“自由探店”,明确标签,以便于消费者分辨,对博主来说,也可规避宣传与实际不一的风险;“探店”属于新型宣传,缺乏相关法律规范,有关行为的法律属性、有关主体的责任划分都不够明确,这一监管漏洞应及时补上。

  平台更应有所作为。近日,抖音生活服务发布行业首个《餐饮探店规范》,以警告、下架视频、账号降级、封禁投稿等处罚动作,打击虚假宣传行为,并将纳入对商家、达人的评级评价体系,消费者也可通过视频举报向平台反馈。同时,明确了商家和网络达人在探店合作过程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权利责任。目前该规范已在成都、南京等8个城市率先试点。期待所有平台都能向虚假“探店”亮剑。

  真实性是“探店”活动的灵魂。也要呼吁博主在承接商业性“探店”业务时,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如实反映消费体验,自己口中的“宝藏”“天花板”店铺要名副其实;还要呼吁商家做好基础工作,靠品质取胜,如此顾客自会络绎不绝,否则会损害自身信誉和形象。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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