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开农家乐、办民宿、弄采摘园,打造周边休闲旅游好去处;有的收发快递、直播带货,成为村镇集市人气最旺的地方;有的开小超市、修理店、家庭作坊,服务当地生产生活……在不少乡村,农家“庭院经济”承担多样功能,演绎多彩角色。(2月2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今年,“庭院经济”首度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此前,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也印发了《关于鼓励引导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的指导意见》,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纳入推动乡村振兴的部署范畴。
何谓“庭院经济”?简言之,庭院经济就是农民利用自有院落空间和资源发展特色种植等业态的经济模式。这个概念,古已有之。“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衣帛矣”,可见,于自家房前屋后开展些种植、养殖类的生产活动在古代早已有之。之所以在今天“重提”庭院经济、将其摆在前台位置,关键原因就在于其能唤醒“沉睡”的资源,在盘活劳动力、闲置土地等要素方面拥有一定的潜力。庭院虽只是“方寸之地”,但用处可不小。依托这个小小的院落空间,一则优化了生产经营方式、提高了经济效益,二则帮助农民创业增收、拓展致富渠道。在此基础上,由点及面、由户到村展开,有助于撬动乡村产业发展,激活乡村自我发展内生动力。
不过,也要看到,与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成熟生产模式不同的是,庭院经济虽自由准入、更为灵活,但基本由一个个体量小的“散户”经营,多属“小打小闹”。要从自给自足的农作物转为可流通的商品、从“小而精”走向“广而深”,如何与市场有效对接就成了当下发展庭院经济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对此,小小庭院要撬动“大市场”还需充分盘活资源存量、做好增量文章。一方面要拓展广度,在传统的养殖、种植模式基础上开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模式、新业态,形成产业发展协同效应;另一方面要挖潜深度,立足原有资源禀赋、做足做精农产品深加工,不断提升农产品及其服务附加值。
用好院落小天地、撬动产业大发展,让庭院“方寸地”开出“致富花”、结出“振兴果”。
(责任编辑:武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