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对新时代建立健全财会监督体系、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这一重要顶层设计坚持系统思维,打造出更具权威性和震慑力的财会监督“一盘棋”“一张网”。
财会监督具体做什么?简而言之,就是依法依规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的财政、财务、会计活动实施的监督。社会关注的一系列热点、焦点,比如减税降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加强资产管理、防范债务风险、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整治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等,这些与国家财政政策执行和资金运行相关的问题,都是财会监督的重要内容。
财会监督在规范财经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同时,目前财会监督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由于监督主体、监督客体都比较广泛,导致工作机制有待理顺,监督体系有待完善。从查处情况看,违规使用财政资金、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中介机构失职等财会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触目惊心。近日,证监会通报2022年案件办理情况显示,财务造假仍有发生,违规手法隐蔽复杂;中介机构违法案件保持高位,部分主体失职缺位问题突出。
实施有效、有力的财会监督,事关反腐倡廉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党中央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权威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凸显必要性。中办、国办联合发布文件进行全面顶层设计,有力推动财会监督体系更加完善,财经纪律“高压线”更具震慑力。这项重要部署在政策设计上有诸多创新、突破,推动落实落地至关重要。
加强财会监督,要落实好“一盘棋”部署。按照部署,要推动构建监督主体间横向协同、中央与地方纵向联动、财会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调的财会监督机制。特别是在加强财会监督主体横向协同上,财政、税务、人民银行、国有资产监管、银行保险监管、证券监管等部门,要既明确职责又密切协同,建立健全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各部门之间不能“分而治之”,而是要形成“多元共治”的监督合力,财政部门主责监督、有关部门依责监督,切实提升监督实效。
加强财会监督,要推进法律制度建设。我国先后制定实施了财会监督相关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但体系尚不完整,不少规定也有待完善。比如,一些制度规定立法层次较低,法律约束力较弱。反映突出的还有,一些法律对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偏低,导致违法成本较低,这也是一些市场主体敢于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法律只有长出锋利的“牙齿”,加大对财务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才能有效规范财务审计秩序。近年来,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的修订工作被提上议事日程,下一步有必要加快推进财会监督法治建设,构建起长效制度机制。
加强财会监督,还要瞄准重点领域发力。按照部署,新时期财会监督的重点任务包括保障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强化财经纪律刚性约束和严厉打击财务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当前,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上市公司财务舞弊等一些重大问题,影响面广、关注度高,应精准施策、强化监督,切实排除风险隐患和查处违法行为。
财经纪律是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建立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财会监督体系,财经纪律和市场经济秩序将得到更有效维护,社会关注的财务造假等乱象也将受到更有力的遏制。(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金华)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