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鼓励民间投资以多种方式盘活存量资产、加强民间投资融资支持等六个方面提出了21条具体措施。(11月8日《证券日报》)
民间投资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稳定投资、扩大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也是反映经济活跃度的重要参考指标,对稳增长、稳投资意义重大。数据统计显示,近十年来,我国民间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始终保持在五成以上。当下,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充分激发民间投资的活力、加大有效投资力度带动就业和消费、增强民营企业长期投资的信心,已是当务之急。近期,我国已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稳定和扩大民间投资,《意见》加大力度支持民间投资发展,持续释放政策善意,不仅有助于短期内推动民间投资企稳回升,还将增强民间投资长期预期,为经济增长添动力。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要发挥好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借助重大项目的牵引作用和政府投资的撬动作用,可以有效拉动民间投资增长。《意见》提出,支持民间投资参与102项重大工程等项目建设。根据“十四五”规划102项重大工程、国家重大战略等明确的重点建设任务,选择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多种方式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及相关站场、服务设施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加大太阳能发电、风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等节能降碳领域投资力度。这些举措,正是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增强民营投资信心之举。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除了选择好项目吸引民营投资参与之外,还要聚焦解决制约民间投资增长的难点堵点问题。要推进更大力度的“放管服”改革,创造良好稳定的政策环境和公平、透明、法治的市场环境,保护民间投资的合法权益。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民间投资融资提供便利。通过落实落细各项纾困帮扶政策,切实减轻民营企业经营负担。
当民间投资信心更足,预期更稳,不断激发新活力,稳增长也就有了更坚实的支撑。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