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物业监控“特别关注”业主,是一种本末倒置

2022年11月08日 07:12   来源:光明网   冷勇

  近日,四川成都的李先生因不满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却被物业24小时监控近两年,从出门、坐电梯到去饭店吃饭,都被社区安保并以图、文、视频的方式汇报给物业经理。目前,李先生已经报案,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这个小区新闻,让很多人后背发凉,想一想:你何时出门、去了哪里、和谁一起,甚至出门准备做什么,都被别人掌握得一清二楚,如此仿佛侦探小说的情节,怎不让人细思极恐?

  如果不是那位离职的前主管良心发现,向李先生提供了大量微信群聊截图和视频,媒体介入让此事得以曝光,偷拍行为很可能还会延续更长时间,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业主被列入“报复”的对象。

  这让人联想到上个月湖南长沙一小区发生的事件:有业主发现,小区管家发在业主群里的表格中,有多名业主被标注了“刁民”。这种身份污辱已经成为一些无良物业对业主的“报复”手段。

  现实中,在某些物业的眼中,那些有公益心、“爱管闲事”却可能得罪物业的业主,都是“刁民”。这些年,业主去物业反映小区管理问题,被物业骂得狗血喷头的新闻并不少见,物业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新闻也时有发生。

  但现行法律法规告诉我们,业主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经过相关流程,符合规定,就具有合法性,业委会就有权行使监督权,物业必须接受监督。

  事实上,这些被物业盯上的业主,他们不过是在监督物业工作,积极维护自身权利,毫无恶意可言。对此,物业非但不去反思和改进服务,却挖空心思,妄图从“源头”——也就是在提出问题的业主身上“解决”问题,监督者反被被监督者“监控”,这是现实的尴尬,也是一种本末倒置。

  公共监控本是用来保障业主安全的,现在被用来随意偷窥,侵犯了业主隐私权。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物业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物业服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每每成为业主的痛点。小区的安全感决定着业主的幸福指数,物业服务看似“鸡毛蒜皮”,实为民生大事。小区物管监控业主,此类咄咄怪事,侵害他人权益,挑战法律底线,必须根治。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强化对物业的规范也迫在眉睫,只有对物业权利边界与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和约束,才能倒逼其回到被监督的位置,切实发挥好服务功能。

(责任编辑:武晓娟)

分享到:
延伸阅读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

物业监控“特别关注”业主,是一种本末倒置

2022-11-08 07:12 来源:光明网 冷勇

  近日,四川成都的李先生因不满物业服务成立业委会,却被物业24小时监控近两年,从出门、坐电梯到去饭店吃饭,都被社区安保并以图、文、视频的方式汇报给物业经理。目前,李先生已经报案,当地警方正在调查此事。

  这个小区新闻,让很多人后背发凉,想一想:你何时出门、去了哪里、和谁一起,甚至出门准备做什么,都被别人掌握得一清二楚,如此仿佛侦探小说的情节,怎不让人细思极恐?

  如果不是那位离职的前主管良心发现,向李先生提供了大量微信群聊截图和视频,媒体介入让此事得以曝光,偷拍行为很可能还会延续更长时间,说不定还会有更多的业主被列入“报复”的对象。

  这让人联想到上个月湖南长沙一小区发生的事件:有业主发现,小区管家发在业主群里的表格中,有多名业主被标注了“刁民”。这种身份污辱已经成为一些无良物业对业主的“报复”手段。

  现实中,在某些物业的眼中,那些有公益心、“爱管闲事”却可能得罪物业的业主,都是“刁民”。这些年,业主去物业反映小区管理问题,被物业骂得狗血喷头的新闻并不少见,物业阻挠业主成立业委会的新闻也时有发生。

  但现行法律法规告诉我们,业主牵头成立业主委员会,只要经过相关流程,符合规定,就具有合法性,业委会就有权行使监督权,物业必须接受监督。

  事实上,这些被物业盯上的业主,他们不过是在监督物业工作,积极维护自身权利,毫无恶意可言。对此,物业非但不去反思和改进服务,却挖空心思,妄图从“源头”——也就是在提出问题的业主身上“解决”问题,监督者反被被监督者“监控”,这是现实的尴尬,也是一种本末倒置。

  公共监控本是用来保障业主安全的,现在被用来随意偷窥,侵犯了业主隐私权。有法律界人士表示,按照相关规定,物业的这种行为可能涉嫌违反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物业服务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公众关注的热点,也每每成为业主的痛点。小区的安全感决定着业主的幸福指数,物业服务看似“鸡毛蒜皮”,实为民生大事。小区物管监控业主,此类咄咄怪事,侵害他人权益,挑战法律底线,必须根治。而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强化对物业的规范也迫在眉睫,只有对物业权利边界与责任进行明确划分和约束,才能倒逼其回到被监督的位置,切实发挥好服务功能。

(责任编辑:武晓娟)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