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策的知晓率从而做到“应知尽知”,必然在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后,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扩大“跨省通办”事项范围,提升“跨省通办”服务效能,加强“跨省通办”服务支撑。
我国跨省流动人口超过1.2亿,“跨省通办”已经成了新刚需。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围绕教育、就业、社保、医疗、养老、居住、婚育、出行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异地办事需求,提出140项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2021年,我国已经基本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异地就医结算备案、社会保障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有效满足了各类市场主体和广大人民群众异地办事需求。
此次《意见》按照需求量大、覆盖面广、办理频次高的原则,新增异地电子缴税、开具税收完税证明、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申请、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等22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这不仅是政府主动作为、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的体现,也是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落实。
比如异地电子缴税,在实施跨省异地电子缴税之前,受限于电子缴税业务的区域壁垒,纳税人只能将公司账户资金转到个人账户,通过银联、第三方支付缴纳税款或者将税款从所在地开户银行汇入经营地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再由税务局进行划缴,税款入库环节多、链条长、耗时久。广东省在2021年开通了跨省异地缴税业务,省外纳税人可直接在电子税务局网签并验证三方协议书,通过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将税款从经营地以外的银行结算账户跨省缴入经营地国库,成功实现了跨省异地电子缴税全流程“网上办”,纳税人全程“零接触”“一次不用跑”就可完成跨省缴税业务。企业缴税更加便利,缴税成本大幅降低,税款入库效率显著提高。
政务服务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扩大“跨省通办”范围,深度考验着政府方便企业、群众办事的责任和担当。虽然各地区对政务服务“跨省通办”都很积极,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务服务标准不统一、线上线下服务不协同、数据共享不充分、区域和城乡政务服务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同时,一些地方宣传还不够全面,造成部分办事群众和企业对相关政策还不甚了解。导致有些政务服务已经实现跨省通办的情况下,部分办事群众还是跑了很多冤枉路。
比如,5种门诊慢特病费用结算,在需备案人员中,老人都占了不小比例。这些老人可能玩不转平台APP和就医备案小程序,同时,很多人手里的社会保障卡仍是1.0版,并非当前全国标准2.0版,而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必须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全国标准2.0版,这都让一些老人感到为难。
《意见》强调,国务院各有关部门要加大业务统筹力度,抓紧出台新增“跨省通办”事项的配套政策、实施方案、试点计划等。各地区要加强对“跨省通办”任务落实的省级统筹,强化上下联动、横向协同,加快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相信通过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跨省通办”业务规则和标准,加快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及升级改造,提高企业和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从而做到“应知尽知”,必然在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后,持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