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暂扣居民身份证,损害法治精神

2022年07月08日 06:15   来源:红网   许卫兵

  7月7日,据媒体报道,江苏无锡梁溪区一街道出小区采购暂扣身份证引发关注。一份落款为无锡市梁溪区北大街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告居民书》显示,居民外出购买必要生活物资不得超过2小时,出小区将身份证暂存至门岗,超过2小时身份证将上交至公安机关处理。(7月7日 杭州网)

  法治精神是指依法治理国家、社会的精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法治的基本原则。对执法者来说,“法无授权不可为”是基本执法常识,是对公权力的约束。对社会公众来说,法无禁止即可为,保障的是个体自由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15条第3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当地以防疫为由,暂扣居民身份证,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是对法治精神的践踏。

  暂扣物品属于一种行政执法强制措施,执法者要有执法证,当地社区人员暂扣居民身份证,他们有无执法证?他们有何资格实施暂扣行为?暂扣物品要出具凭证,写明违法者姓名、违法事由、执法依据、物品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当地社区人员暂扣居民身份证时,有无出具合法凭证?居民身份证载有居民姓名、出生年月等私人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遭到泄露,谁来负责?

  暂扣居民身份证,折射出当地防疫管理者法治思维淡薄。为了达到防疫效果,加强管理是可以的,但不能擅自扩大权力边界,超越法律授权范围,这会造成权大于法的恶劣后果。管理者法律意识理应高于普通百姓,执法者犯法,不仅损害当地部门管理形象,也损害国家公信力和法律尊严。如果执法者缺少法治精神,超越法律之上,有此效仿,百姓是否能视法律于无物?

  当地暂扣居民身份证,表现出权力的蛮横。居民出小区购买生活物资,如果不交出身份证,管理者力量强大,可能被强制扣留。如果居民强行闯卡,可能被戴上不服防疫管理的帽子,追究治安责任……出于购买生活必需品需要,有的居民权衡利弊,委曲求全,交出身份证,其不是畏于法律尊严,而是迫于强权约束。如此管理,居民如何心服口服,树立对法律的敬仰?

  “违法必究”是执法原则,是维护法律尊严有效手段。暂扣居民身份证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理应受到追究、问责。期待当地部门切实提升法律意识,增强法治精神,严格依法管理,让违法管理者受到应有惩罚,这样,法治精神才能让执法者入脑、走心。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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