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四川省文旅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进一步规范老年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老年旅游者合法权益,提升老年旅游服务质量,营造公平透明的老年旅游市场环境。
“年龄附加费”是旅游市场的痼疾,一些旅行社以超过一定年龄的老年人或未达到一定年龄的儿童消费能力低、行动相对不便、服务风险高为理由,在正常的旅游费用之外,再向这两个年龄段的游客收取一笔“年龄附加费”。对此,游客怨声载道,频频发起投诉举报,各地文旅监管部门也不断发声,严令禁止收取“年龄附加费”,并开展了多轮治理行动。
但是,旅行社收取“年龄附加费”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有些旅行社不愿放弃“年龄附加费”这一“传统”的“既得利益”,在违规侥幸心理的驱使下,罔顾禁令,拒不收手,长期利用交易优势地位或明或暗地强收“年龄附加费”,侵犯游客的权益。显然,文旅监管部门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收取“年龄附加费”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形成高压态势,充分释放监管的惩戒、震慑、警示效应。此次四川省文旅厅瞄准旅行社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规侵权点,开展对老年旅游市场的治理规范行动,向社会释放出积极的信号,向老年游客释放出了法治善意和诚信善意,对于净化旅游市场环境、维护老年游客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旅游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该享受便利和优惠。一些旅行社对老年游客、未成年游客不仅不给予优待,反而亏待,乱收“年龄附加费”,完全背离了有关呵护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的法律要求。
各地各级文旅监管部门要以问题为导向,依法加大对旅行社收取“年龄附加费”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治理力度,该处罚处罚,该责改责改,该曝光曝光,该警示警示,以全面严格的监督执法推进履职到位,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以监管之手清除“年龄附加费”等旅游堵点,为游客营造诚信、公平、透明的市场环境。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