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商务部等14部门发布的《关于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的通知》,对于完善内外贸一体化调控体系、形成相关产业集群、建立健全相关体制机制等目标进行了明确部署。这对于今后一个时期我国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我国内外贸市场规模逐渐壮大,已成为全球第二大消费市场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一直以来,我国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内贸企业积极拓展海外市场,内外贸融合加速。但与此同时,我国内外贸一体化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体化调控体系尚需完善,统筹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依旧不足等问题。因此,明确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经验做法,有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有助于提升要素充分流动,提高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水平。相关地区与部门应把内外贸一体化试点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本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
进一步让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质增效,应多管齐下。
一是抓好规则、标准、产品三方面的完善。完善法规制度,形成相关的问题清单与需求清单,消除地方保护、市场分割等制度性障碍与隐性壁垒,促进公平竞争和内外贸法律法规制度衔接;积极采用通过开放和透明程序制定的国际标准,并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推进中外标准互认;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分行业、分类别推进实施内外贸产品的同线同标同质。
二是培育一体化经营市场主体和打造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积极加快数字化发展,在推动商产融合中实现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改造,支持商贸、物流企业“走出去”,鼓励内外贸企业与国际物流企业战略合作。加强农产品品牌建设和生产基地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农产品内外贸一体化流通枢纽,加快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强化数据赋能和产业协同,打造支撑内外贸一体化的海外平台。
三是优化内外贸发展环境。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高企业创新拓展国内国际市场的积极性。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和内外贸政务服务统一化、标准化、便利化。推动中欧班列运贸一体化发展,优化实行内外贸监管部门间的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四是培养内外贸一体化专业人才。协调推动企业与院校对接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组建“校企混编”教师团队,共同开发教材和教学资源,设置内外贸一体化类专业,并开展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加快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和跨文化沟通能力,熟悉国内外法律、规则和市场环境的复合型专业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
(责任编辑:李焱)